目 录
第一部分 大余县路灯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余县路灯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编制城区路灯布局规划、灯型、建设,编制城市亮化工程项目规划,并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公共场所、景点亮化管理,负责城区夜景亮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路灯的正常维修和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大余县路灯管理所。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2人,其中在职人员2人,
退休人员0人;年末其他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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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33.9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79万元,较2019年减少19.41万元,减少74%,主要原因是2019年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本年收入合计227.15万元,较2019年减少0.08万元,减少0.04%,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调整。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27.15万元,占1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233.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29.8万元,较2019年减少66.85万元,减少23%,主要原因是其他人员变动,其他工资支出福利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4.13万元,较2019年减少2.66万元,减少39%,主要原因是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4.31万元,占11%,项目支出205.5万元,占89%;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2.14万元,决算数为2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5万元,决算数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主要原因是单位负担的职业年金财政未下达计划。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63万元,决算数为 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与执行误差。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7.75万元,决算数为226.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主要原因是路灯电费项目资金计划调减。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万元,决算数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与执行误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16万元,较2019年减少2.69万元,减少12 %,主要原因是:其他人员变动,其他工资支出福利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14万元,较2019年增加2.83万元,增加216%,主要原因是:创文创卫整治,增加相关工作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19年无增减变化。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无增减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无增减变化。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无增减变化。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性工作,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单位2020年度得分为90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路灯电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路灯电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路灯电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5万元,执行数为205.5万元,完成预算的5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路灯建设;二是日常维修维护,确保美化亮化。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见附件)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存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大余县路灯管理所十张公开表
附件2.大余县路灯管理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