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是大余县城市管理局下属一级单位,主要职责是:(1)负责城市管理与监察工作,城区洗车场(点)的设置,建筑余土、渣土调运、流散物体运输的监察与管理。(2)负责利用中心城区影响城市市容的构筑物(简易临时设施)、公共设施、交通工具空飘物等载体及城市空间等设置阅报栏、画廊、橱窗、门面牌匾、标语、条幅等广告、宣传及标志性设施设置的审查和监督管理。(3)负责协同市政工程管理养护股对城区建筑工地占道围墙作业,城区道路占用开挖的审批、办证和管理。(4)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研究确定临时性占道摊点的规划设置和变更及许可证发放、对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区道路和市政公用设施场、区、摊、亭、点进行审批。(5)负责牵头组织清理取缔占道农贸市场、夜市、摊区;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区单位庭院环境整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协同环保部门对城区油烟、污水排放及噪音污染进行监督管理。(6)负责对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区街道、公共场地、道路两侧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在住宅小区内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监督与管理。(7)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8)负责制止在城区街道、公共场地焚烧冥纸、送葬抛洒纸钱等祭奠物品,乐队道班在社区内吹打念经,送葬车队沿途燃放鞭炮等扰乱社会秩序的封建迷信活动。(9)负责协助黄龙镇、浮江乡规划区域、圩镇、公共场地、道路两侧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建物或其他设施的,在住宅小区内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以及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圩镇道路、损坏道路、桥涵排遭水设施、路灯及在规划区内抢种卉苗木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业的处罚。(10)受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协助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查处浮江、黄龙、城区内建设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在自己的土地权属范围内(含空间范围)搭建建筑物、构建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在住宅小区内违反规划搭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如住房、车库等)和其他设施的行为。(11)指导乡镇城管业务工作。(12)承办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员23人,退休人员4人;年末其他人员55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751.4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7.23万元,较2019年增加11.8万元,增长33%;本年收入合计704.21万元,较2019年增加220.47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增人增资经费等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04.21万元,占1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751.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572.09万元,较2019年增加100.15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社保基数上调等原因导致人员经费增长。年末结转和结余179.34万元,较2019年增加132.11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预算内资金年底下拨未使用。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72.0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8.53万元,决算数为57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63万元,决算数为1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包含协管员单位负担社保。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8万元,决算数为 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包含协管员单位负担医保。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0.73万元,决算数为53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内经费未拨付。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89万元,决算数为1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包含协管员单位负担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2.0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83.37万元,较2019年增加162.91万元,增加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社保等基数上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3.13万元,较2019年减少15.7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2万元,较2019年无增减变化。
(四)资本性支出15.47万元,较2019年减少47.06万元,减少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万元,决算数为1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2.91万元,增加20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 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41万元,增加38%,主要原因是去年发生数在本年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2批,累计接待16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14.27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4.2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原有的执勤执法车设备老化,创文创卫工作需要购置电动执勤执法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77万元,减少33%,主要原因是更换旧设备,日常维护费减少。全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电动执法执勤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性工作,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单位2020年度得分为89分。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存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大余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