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大余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大余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2021 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大余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2021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大余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中共大余县委政法委员会为县委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二)组织推动依法治县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县委提出建设;(三)根据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对全县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四)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工作;(五)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问题的工作;(六)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八)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干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九)抓好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县委及县委组织部考察、推荐、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十)组织、指导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解决政法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对策,推动政法工作改革;(十一)办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1年中国共产党大余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单位本级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维稳指导股(综治指导股)、政法队伍建设指导股(执法监督股)。
编制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15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全部补助事业单位人员3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大余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2021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大余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我委收入预算总额为856.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8.06万元,增加43%,主要原因是:新增教育整顿等工作,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8.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6.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万元,较上年减少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0万元,较上年增加58.59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我委支出预算总额为748.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0.06万元,增加43%,主要原因是:新增教育整顿等工作。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4.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1.7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9.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0万元;项目支出543.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1.81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543.4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5.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8.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9.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4.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我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748.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6.4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教育整顿工作经费。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5.7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4.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1.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9.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43.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1.8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5.1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1年我委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我委机关运行费预算24.9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4.56万元,减少90%,原因:扫黑除恶工作、平安建设及市域综合治理等工作都已经正常化开展。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总额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没有购置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项目名称:2021年政法委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专项资金(详见附表)
1)项目概述: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专项资金和保险费。
2)立项依据:根据赣市卫健字[2019]51号、余卫健字[2019]308号和余政法[2019]5号文件。
3)实施主体:一般精神障碍患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4)实施方案:全县共1017位精神障碍患者,每人每年500元,共计50.85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46位,每人每年3000元,共计43.80万元;保险费全年共计17.50万元;派出所送治经费6.3万元。合计118.45万元。
5)实施周期:2021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18.4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按时间节点100%完成。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委"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3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接待费10.64万元,比上年减少2.66万元,减少20%,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已于2016年进行公车改革,没有公务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已于2016年进行公车改革。
第四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