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司法局是大余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共大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制订和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督查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负责制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人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8个)
(一)政治工作科。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全系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指导、管理全系统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综合统计、保密、信访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公文审核和信息报送工作;承担网上巡查监督、收集汇总信息、应急处突指挥、建设互动机制、服务领导决策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系统服装、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三)合法性审查股。承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等法律文书和县政府对外协商、谈判重要文件的法律审核等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与帮教安置股。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督促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刑满释放重新违法犯罪调查研究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负责承办由市政府裁决的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核发管理行政执法证件。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组织、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指导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局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县法律顾问团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监督、指导县公证处和公证员工作;管理、监督、指导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工作。
三、派出机构(11个副科级)
樟斗、新城、池江、青龙、左拔、黄龙、南安、浮江、吉村、河洞、内良等11个司法所为县司法局派出机构。
四、联系方式
(一)电话传真:0797-8722303
(二)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地址 :大余县南安镇伯坚大道1号大余县司法局
(四)投诉电话:大余县司法局办公室0797-872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