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365体育投注,365体育备用网址印发〈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发〔2024〕9号)文件精神,大余县出台了《大余县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丰富林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拓展林地经营权权能,解决困扰林业经营主体“急难愁盼”的确权、融资难题,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激活沉睡的生态资源,规范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保障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以下是对《办法》的详细解读:
一、出台背景
当前,林业发展模式发生重大转变,从单纯木材供给向生态建设和多元效益供给转型。在此背景下,大量社会资本投入林下经济、林业碳汇、森林旅游等新业态。然而,现有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政策主要针对林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无法覆盖新兴林业业态,导致许多经营主体的预期收益难以通过权证登记落实,资源转化为资产的路径受阻。为解决这一问题,推动林业新业态健康发展,大余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二、出台目的
1.保障权益:明确林业经营收益权的法律地位,通过登记发证,切实保障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让经营者安心投入林业生产经营。
2.促进融资:探索建立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制度,拓宽林业经营融资渠道,为林业经营尤其是中长期经营的未来收益赋权活能,解决林业发展资金瓶颈问题。
3.推动发展:规范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林业领域,激发林业发展活力,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
三、主要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
四、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办法》,力争在短期内建立起规范有序的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体系,为符合条件的林业经营主体颁发林业经营收益权证,明确其收益权归属。长期来看,通过该制度的实施,促进林业经营收益权的流转和融资,吸引365体育投注,365体育备用网址社会资本投入林业,推动大余县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目标。
五、主要内容
1.登记范围:明确收益权证以自愿申请登记为原则,将林下经济、经济林、林业碳汇、湿地环境、森林旅游、公益林等非木质化利用以及其他新业态类型的预期收益权纳入登记范围。
2.登记程序:详细规定了从申请、受理、审核到发证的一系列程序。申请主体需提交相关材料,登记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发证。
3.质押登记:规范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登记相关事宜,明确质押登记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加强与金融机构协作,创新质押贷款产品,拓宽林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
4.权证管理:明确林业经营收益权证的记载内容,包括林(湿)地自然状况、经营主体、权属来源、登记类型等信息。同时规定,经营内容等发生变化时,持证人应及时申请变更登记。
5.附则:明确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由县林业局等部门负责,登记过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