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季度,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97亿元,同比增长8.7%,总量居全市第13位,三类县第2位;增幅居全市第14位,三类县第6位。其中,1-3月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3.73亿元,同比增长28.6%,总量居全市第9位,三类县第1位;增幅居全市16位,三类县第7位。
分行业看:批发业方面,1-3月份完成销售额29507万元,同比增长35.1%,全市排名第4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5.5个百分点;零售业方面,1-3月份完成零售额78319万元,同比增长10%,全市排名第6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住宿业方面,1-3月份完成营业额4454万元,同比增长28.2%,全市排名第1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7.2个百分点;餐饮业方面,1-3月份完成营业额7212万元,同比增长2.1%,全市排名第15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8个百分点。
二、存在问题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后劲不足。前3月受疫情影响,本县居民消费愿望不足,外来消费群体减少,导致消费市场活力缺乏。消费品零售额与人口数量存在很大关系,在人口增长不明显的情况下,日常消费很难出现重大突破。
2.月度达限企业少,拉动作用不足。商贸领域以中小企业居多,经营规模小、发展速度慢,达到限上企业要求有一定难度。去年第四季度至今年3月注册的批零住餐企业截至目前没有一家达到限额以上规模,月度入规企业暂无,导致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缺乏有力支撑。
3.大个体拉动力较弱。我县大个体共12家,其中零售业6家,住宿业1家,餐饮业5家,个体户总量较小和行业发展不平衡也是影响限上数据的因素之一。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大培育力度。商务部门要牵头做好对全县商贸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掌握企业实际情况,对拟入规企业要进行全方位核查,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培育限上商贸企业,引导企业扩大规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二是强化数据预警。商务部门要做好每月数据预报,在每月月底开网前6个工作日内,掌握全市初步预计增速和其他县预报情况,要提高对全市增速的预判能力,按照高于全市增速的思路进行报数,确保我县增速排位在杜绝靠后的基础上实现不断进位。
三是加强消费刺激。围绕季节性消费热点和重要节假日,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聚人气促消费活动,发展节会经济。办好大余美食节、文化旅游节等活动,做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节会”。
(撰稿人:刘静 审核人:李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