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1日,大余县公安局、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办理案件中,对2辆冷冻货车车厢内的2批冷冻食品进行了扣押,情况如下:
1.对车牌为京HPV892的货车冷冻车厢内的440件冷冻食品(冷冻鸡爪)进行了扣押;
2.对车牌为闽A06H3U的货车冷冻车厢内的409件冷冻食品(冷冻猪蹄)进行了扣押。
现请上述被扣押货物的物主持有效证件和相关合法手续到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认领并接受调查,因物品无法长期保存,自登报之日起逾期10日未认领,我局将依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先行处置。
联系电话:0797-7237319 联系人:贺志鹏、吕晓明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