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我县1家食品生产企业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生产单位: 江西百然食品有限公司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如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三项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我县1家食品生产企业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生产单位: 江西百然食品有限公司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如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三项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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