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由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县区人民政府主办的2025年六五环境日赣州市主场活动在赣县区客家文化城举行,活动现场发布了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于都县某公司擅自倾倒固体废物污染土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大余县某公司未按照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造成土壤损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定南县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瑞金市某体验园项目违法用地造成生态环境功能破坏和周边环境损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全南县某公司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经开区某餐饮店油烟泄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上犹县水岩乡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赣县区李某滥伐林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南康区某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宁都县城区某建筑垃圾消纳及资源化利用处置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有效手段。此次公布典型案例,旨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总结提炼可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展示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的成效,在全社会树立起“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打击非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
编辑:李锦钰
编审:申高林
监制:王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