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结合我校实际,在满足学校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的情况下,决定将我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一、开放时间
工作日开放时间∶早上6∶30-7∶30,18∶00-19∶30。
周末(含节假日)开放时间:上午8:00-11:30,14:30-17:00。
二、开放地点
塑胶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
三、开放对象
面向本校学生、学区内学生、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
四、注意事项
1.到学校参加健身活动,应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和活动规则。因不遵守管理制度和活动规则,造成人身伤害的,后果自负;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照价赔偿。
2.任何人不得在学校从事违纪违法活动,否则学校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使用运动设施。
3.市民进入校园内进行体育锻炼应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预防和检查工作,在进行体育锻炼时量力而行,不得从事体育管理部门界定的高度危险性体育项目,如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伤害、疾病或财产损失等,责任由居民、学生自行承担。因学校以外第三人造成到校参加锻炼的市民和学生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4.进入学校体育场馆活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购买有人身保险,患有高血压及其他易突发重症疾病患者建议不要进入体育场馆健身锻炼。严禁传染病患者和无行为责任能力者进入学校锻炼。
5.进入学校体育场馆须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爱护学校体育场馆内公共设施和体育器械,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搬动。
6.非开放时间,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体育场馆内。
7.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擅自对外租借和使用学校体育场馆。
8.体育比赛、大型活动及保养维修期间学校体育场馆停止开放。
大余县第二小学体育场所
对外开放管理规定
为使学校体育场馆科学管理,合理使用,保持良好的场地环境,满足广大市民健身和竞技比赛需要,现根据场馆使用及养护标准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体育场馆是进行教学、训练、比赛和市民健身的场所,进入训练场应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爱护场内设施,听从管理人员指挥,
遵守场馆管理制度。
二、进入学校体育场馆人员应自觉爱护和保持场内清洁,严禁在场内买卖商品、吸烟、吐痰、吃零食及口香糖,严禁乱扔瓜子壳、果皮、纸屑、矿泉水瓶、口香糖渣等杂物,不得乱贴广告和宣传标语。
三、严禁一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如自行车、斗车、三轮车、小车、货车等)进入学校体育场地。
四、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随意搬动或改变体育场内健身设施,禁止翻越围栏、铁门进入学校体育场馆。
五、禁止携带火种、有机溶剂、化学药品、易燃物品及油质物品等可燃性、污染性和腐蚀性物品进入学校体育场馆;严禁在学校体育场馆
内燃放鞭炮、烟花。
六、严禁穿皮鞋、高跟鞋等进入场地,在田径场活动时必须穿符合规定的软底运动鞋、普通运动鞋。禁止用锋利器物和硬物刺划场地。
七、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场内,禁止任何牲畜进入场地内。
八、凡进场人员必须爱护场内一切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恶意损坏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罚。
九、在学校体育场馆开展活动要注意安全,不做危险的动作和活动,严禁场内进行不健康或非法活动,不得非法集会和使用音响设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十、凡利用体育场馆进行教学、训练、竞赛、集会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先到学校办理申请使用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大余县第二小学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