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烟草专卖局内设机构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负责人信息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
1.负责本单位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政务信息调研和本单位的基建、维修和物业管理等综合性后勤服务工作。
2.负责本单位办公自动化网络运行、维护及信息和档案管理,同时协助市局(公司)推行现代化管理成果。
3.负责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以及公务车辆的调派工作。
4.负责本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人事、员工培训、社会保险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筹备行政会议、支委会、党政联席会,以及其他有关重要会议。
6.在市局(公司)财务管理科的管理和指导下,负责辖区范围按照财务科职责权限规定进行财务运作和管理。
7.负责职工的思想政治及精神文明建设,同时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实施本单位职工综合考核和评价,参与管辖区域职工的违规、违纪行为的调查。
8.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整理及归档工作。
9.负责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组织、协调质量体系运行,并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10.在市局(公司)安全保卫科的指导下,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合同管理、考勤、考核、差假、调配、接待、奖惩和有关标准的制定,以及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管理、工伤、医疗、养老等工作。
(二)营销部。
1.宣传贯彻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
2.监督、检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在本行政区域的执行情况。
3.查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的案件,为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和服务。
4.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规定和要求,制度实施本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对本辖区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专卖管理监督,查出本辖区行业内部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
5.负责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检查证管理工作。
6.负责专卖队伍、稽查队伍的培训、管理、建设。
7.负责专卖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8.负责与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的协调,指导零售户自律表小组开展工作。
9.受理有关投诉、举报。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卖办。
1.宣传贯彻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
2.监督、检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在本行政区域的执行情况。
3.查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的案件,为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和服务。
4.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规定和要求,制度实施本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对本辖区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专卖管理监督,查出本辖区行业内部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
5.负责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检查证管理工作。
6.负责专卖队伍、稽查队伍的培训、管理、建设。
7.负责专卖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8.负责与烟草专卖社区化管理的协调,指导零售户自律表小组开展工作。
9.受理有关投诉、举报。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管派驻组。
1.依据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国家局、省局、派驻办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和实施全县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
3.负责开展对辖区内“两烟”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
4.负责筛选、核查不规范经营的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查处全县行业内部发生的“两烟”生产经营违法、违规案件,严格落实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责任追究办法。
5.负责督促、协调县局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两烟”生产经营活动的内控制度,并建立相关考核机制。
6.具体负责全县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全县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人员的教育培训。
7.负责传达和贯彻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政策和会议精神,起草和制定全县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通报、总结、方案等文字材料,按规定上报内管相关资料。
8.受理并负责落实全县行业内外对行业内部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和举报信息。
9.负责整理各类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文件、档案,归纳汇总,装订成册备案、备查。
10.负责对派驻组内管人员的工作考核。
11.指导、协调稽查中队的内管兼职职能的发挥。
12完成应当由派驻组办理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地址
江西省大余县南安镇余西街西华路30号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四、联系方式
邮编:341500,电话0797-8722392,传真:0797—8722392。
五、负责人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经理):赖健,副经理:李平,副局长:蔡岳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