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根据赣州市教育局《365体育投注,365体育备用网址印发〈赣州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赣市教教考字〔2025〕7号)、《365体育投注,365体育备用网址下达2025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赣市教规划字〔2025〕10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
我县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683人,具体为:
1.大余中学:面向全县初中计划招生1600人。其中:体艺特长生65人;统招生按剩余招生计划的30%招生460人,均衡生按剩余招生计划的70%招生1075人。
2.赣州市大余衡立高级中学(民办,下同):面向全县初中计划招生313人。其中:统招第一批招生150人,统招第二批招生163人(含体艺特长生31人)。
3.新城中学(高中部):面向樟斗中学、新城中学(初中部)、新城镇中学、池江中学、青龙中学五所学校考生计划招生385人。
4.梅关中学:面向左拔九年制学校、黄龙中学、南安中学(含大余中学初中部)、浮江九年制学校、吉村中学、河洞九年制学校、内良九年制学校、大余衡立实验学校八所学校考生计划招生385人。
(二)职业中专
大余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计划招收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1100人。
二、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平台
继续使用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网址:https://zkzz.jxedu.gov.cn,以下简称“招生管理平台”)采集考生志愿信息(特殊类招生除外)。
报考大余中学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即学籍在报考学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报考学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休学学生)。
(二)志愿批次设置
我县设普通高中类、中职类志愿。
普通高中类志愿设置三个批次四个志愿,即第一批统招、第一批均衡招生,第二批统招。具体为:第一批统招批次设大余中学或赣州市大余衡立高级中学一个志愿;第一批均衡招生批次设大余中学一个志愿;第二批统招批次(一般高中)设梅关中学、新城中学、赣州市大余衡立高级中学两个志愿(按学区填报,填报错误或未填报不予录取)。
中职类(五年一贯制高职,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市、县职业高中<中专>等)志愿填报按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相关学校要求执行。
(三)志愿填报时间
志愿填报时间在6月26日8:30-29日21:00。
(四)志愿填报须知
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报考条件等,按时、谨慎、自主填报志愿。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并提交成功才有效。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上网查询与修改志愿。志愿填报截止后,招生管理平台自动关闭,关闭后不能补报和更改志愿信息。
录取时按批次根据考生志愿依次进行,未填报志愿或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参与该批次的投档录取。已投档录取的不退档、不改录。
(五)志愿填报密码
登录招生管理平台时,考生需要输入个人的登录密码。考生凭初始密码登录后,必须修改登录密码并保存,凭修改后的密码重新登录,才能正式填报志愿。更改后的登录密码,考生须妥善保管,自负保管与保密职责。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扣留考生密码、违背考生意愿替代或强迫、限制考生填报志愿。
三、录取
根据我县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综合总分、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及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成绩和优先学科顺序成绩,确定我县高中阶段学校各批次预录取分数线,择优分批次录取,公开公示录取结果。
录取时出现末位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优先学科择优录取。优先学科顺序依次为语数英三科成绩总分,物理历史两科成绩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化学、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的依次单科成绩。
我县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批次顺序为:第一批统招批次1个志愿(大余中学、赣州市大余衡立高级中学)→第一批均衡批次1个志愿(大余中学)→第二批统招批次2个志愿(梅关中学、新城中学、赣州市大余衡立高级中学)→中职类学校批次。
外省、外市随迁子女考后回我县户籍地参与普通高中录取的,须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和户籍证明、地市级教育部门成绩证明和学籍审核意见,由县教育考试中心结合实际调剂录取。该类招生计划单列,并按要求报省教育厅备案。(本地户籍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3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普通高中招录的户籍依据。)
(一)大余中学
1.统招生
(1)录取资格:报考第一批统招志愿填报了大余中学,综合素质评定、音乐、美术成绩达到B等及以上,信息技术成绩为“合格”。
(2)录取方法: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往低分录取。如果末位考生综合总分相同,则依据优先学科顺序择优录取,优先学科成绩相同,则全部录取。
2.均衡招生
大余中学均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控制在大余中学第一批统招录取线下120分。如果线上生源不足,则由县教育体育局书面向市教育局报备并向社会公示后,适当下调分数线。
(1)指标分配:根据各初中学校实际参加初三升学考应届人数,按统一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具体指标另行下发。
(2)录取资格:报考志愿填报大余中学,综合素质评定、音乐、美术成绩达到B等及以上,信息技术成绩为“合格”。
(3)录取方法:在第一批统招录取后,各初中学校符合均衡资格且第一批均衡志愿填报了大余中学的考生,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往低分录取。如果末位考生综合总分相同,则依据优先学科顺序择优录取,优先学科成绩相同,则全部录取。
(4)有初中学校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则从全县所有符合均衡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如果末位考生综合总分相同,则依据优先学科择优录取,优先学科成绩相同,则全部录取。
(5)若未完成大余中学招生计划,则在向市教育局报备并向社会公示后,在全县学校尚未被录取且第一批均衡志愿填报了大余中学的考生中,依据综合总分从高分往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如果末位考生综合总分相同,则依据优先学科顺序择优录取,优先学科成绩相同,则全部录取。
3.特长招生
(1)报名资格:报考志愿填报了大余中学,且为学校文体骨干,综合总分不低于大余中学第一批统招录取线的70%。
(2)专业测试:大余中学负责制定特长招生方案并组织实施。在综合总分成绩公布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由大余中学组织的体育、音乐专业统一测试(测试安排和标准另行通知)。
(3)录取方法:在专业测试总成绩不低于专业测试满分值70%的考生中,根据学校特长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如果末位考生综合总分相同,则依据优先学科择优录取,优先学科成绩相同,则全部录取。
4.限时报到
已被录取的考生,须在7月15日当天到大余中学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自动放弃大余中学录取资格的考生,可根据志愿在下一批次录取。
(二)赣州市大余衡立高级中学
1.统招生
(1)录取资格:报考第一批统招志愿填报赣州市大余衡立高级中学,综合总分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2)录取方法: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往低分择优录取。如果末位考生综合总分相同,则依据优先学科择优录取,优先学科成绩相同,则全部录取。若第一批次未能完成计划,则剩余计划纳入第二批次继续录取。
2.特长招生
(1)报名资格:报考志愿填报了赣州市大余衡立高级中学,且为学校文体骨干,综合总分不低于赣州市大余衡立高级中学第一批统招录取线的70%。
(2)专业测试:赣州市大余衡立高级中学负责制定特长招生方案和组织实施。在综合总分成绩公布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由赣州市大余衡立高级中学组织的专业统一测试(测试安排和标准另行通知)。
(3)录取方法:在专业测试总成绩不低于专业测试满分值70%的考生中,根据学校特长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如果末位考生综合总分相同,则依据优先学科择优录取,优先学科成绩相同,则全部录取。
3.限时报到
已被录取的考生,须在7月15日当天到赣州市大余衡立高级中学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自动放弃该录取资格考生,可根据志愿在第二批统招批次或中等职业学校批次录取。
(三)新城中学、梅关中学
1.录取资格:报考志愿填报了新城中学、梅关中学(只能按招生范围填报其中一所学校),综合总分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2.录取办法:7月20日,在大余中学和赣州市大余衡立高级中学录取后,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在具有一般高中录取资格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招生范围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往低分录取。如果末位考生综合总分相同,则依据优先学科择优录取,优先学科成绩相同,则全部录取。
(四)中高职类(含县职业中专)
1.招生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新生,应为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及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学校。中职类学校原则上在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按照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中职学校可实行自主招生,并统一在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招生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考生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等基本信息报县教育考试中心。
3.高职类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高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非师范定向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五年制高职(高专)、中高职对接)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考生院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由招生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四、有关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
(一)优惠政策
1.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2.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司人字〔2020〕9号)具体规定执行。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365体育投注,365体育备用网址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政〔2022〕302号)具体规定执行。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365体育投注,365体育备用网址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6.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农村二女和农村独 生子女家庭子女,不再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政策)。
7.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8.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365体育投注,365体育备用网址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自主选择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大余县教育考试中心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影印件(影印件须经教育考试中心负责人签字、盖章)进入档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申办程序
按《365体育投注,365体育备用网址下放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加分资格认定事项审批权限的通知》(赣市教办字〔2021〕6号)和全市“市县同权”办事服务指南规定执行。考生4月底将申请材料交所在学校,县教育考试中心分类汇总报相应职能部门审核,6月16日前公示,无误后报市教育考试中心汇总、受理。逾期不再受理类似的优惠加分申请。
“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和“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等两类优惠对象可自选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其他优惠对象仍按原方式办理。
五、工作要求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县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考试招生工作公示制度、监督制度、回避制度,确保招生报名、考试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一)压实管理责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招生管理责任,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总负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强化考务管理和学籍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坚持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要规范做好《中招指南》发布和招生宣传预审工作,未经主管部门审核的宣传资料一律不得对外发布。要关注倾向苗头,做好风险评估,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群众关切。要创新指导服务,通过公开信、宣传栏、宣传单、问答须知、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帮助考生和家长了解政策,科学合理选择升学学校。
(三)严格信息管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数据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数据安全保障措施,排除考试招生数据风险隐患。要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全过程纳入平台统一管理,提升考生报名、志愿填报、考务管理、计划管理、录取管理、数据统计上报等招生录取全过程信息化水平,切实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正。
(四)严肃执纪问责。要加大整治招生过程中存在的乱象,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切实保障初中毕业生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益。严禁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超范围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以及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招生;严禁招生中出现“买卖生源”“操纵生源”等行为;严禁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招生经费或实物,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收取择校费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跨学期收取学杂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及人籍分离、空挂学籍考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联系(举报)电话:县教育体育局0797-8732134,县教育考试中心0797-8732362,各有关学校应公布相应联系(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