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省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镇认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工作制度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了吉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政府副镇长叶郁梅同志担任,成员由党政办人员组成。联合各站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工作,实行“谁制定、谁公开、谁负责”。
二是完善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结合实际,我镇改进和完善了《吉村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吉村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并及时在吉村镇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了目录和指南。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镇对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程序,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全面梳理和检查公开信息的格式、内容、归类是否规范,做到各类信息都按时间、数量要求规范填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
四是加强培训,强化硬件设施建设。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参加培训,学习具体的操作流程,并加强训练。强化相关硬件建设,确立专用电脑,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操作,公文传输及时畅通,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行政服务能力。
二、强化工作实效
坚持政务公开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2014年以来,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2条,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76条,占8%;工作动态类信息756条,占87%;人事信息33条,占4%;财经信息1条;发展规划类信息1条;年度报告类信息1条。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三、严格遵守执行保密工作制度
为做好全镇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我镇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各部门和站所的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对在政府信息发布过程中违反规定发生失泄密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吉村镇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