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近期,赣州市更新了《赣州市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赣州市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赣州市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简称《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中的收费项目为我市现行有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和资金管理方式,由全市执收部门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我县执收部门按县级权限执收。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现将《赣州市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三个目录清单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赣州市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年11月11日更新)(2024年11月11日更新)赣州市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大余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