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13.46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轮作休耕、耕地质量提升等耕地建设与利用相关工作。
同时,要求各市、县(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做好绩效监控运行和绩效管理确保各项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xls
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13.46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轮作休耕、耕地质量提升等耕地建设与利用相关工作。
同时,要求各市、县(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做好绩效监控运行和绩效管理确保各项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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