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 今年将竣工23736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
为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我市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近日,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
2025年,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开工(筹集)目标任务为661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筹集)目标任务为7459套(间),城中村改造目标任务为开工改造4084户(若有政策调整,以省政府最新认定结果为准,下同),开工建设安置住房3643套,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目标任务为开工改造773套,开工建设安置住房401套,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为117个小区、84901户、10130栋、773.949万平方米;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竣工任务为661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竣工任务为23736套(间),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竣工任务为3628套,棚户区(城市危旧房)安置住房竣工任务为325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工任务为228个小区、141079户、14572栋、1533.1122万平方米。
全省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竣工任务为1438套,公租房竣工任务为15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竣工任务为40064套(间),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竣工任务为26669套,棚户区(城市危旧房)安置住房竣工任务为2269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工任务为1343个小区、525406户、34284栋、5332.19万平方米;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55993户,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7105户。
同时,该计划要求8月底前,各县(市、区)2025年度新建(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城中村改造整治提升项目,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维修加固项目,货币化安置和异地建设安置房的城中村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10月底前,城中村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就地建设安置房项目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5月底前,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全部完成前期工作;6月底前,纳入计划任务的小区全部开工;12月底前,全部完工。各县(市、区)要按照目标要求,提前谋划尽早开工。
8月底前,各县(市、区)2023年结转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高层建筑续建项目和2024年结转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安置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多层建筑续建项目全面达到基本建成要求;10月底前,各县(市、区)2022年结转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高层建筑续建项目和2023年结转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多层建筑续建项目全面达到竣工要求。
6月底前,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要全部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