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青龙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青龙镇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龙镇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 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 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 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 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 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青龙镇人民政府是一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62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6人;实有人数36人,其中:在职人数36人,包括行政人员2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874.25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371.64万元,较2016年增加2289.07万元,增长 88.54%;本年收入合计 4502.62 万元,较2016年增加2163.78万元,增长92.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07.37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256.4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930.85 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65%;事业收入 0 万元,占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1571.76 万元,占 35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4246.8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4246.87万元,较2016年增加 2033.33万元,增长91.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了414.3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1619万元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和农农林水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627.38万元,较2016年增加255.74 万元,增长68.81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535.29 万元,占 36%;项目支出 2711.57万元,占64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675.11万元,决算数为 267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741.16 万元,决算数为 1741.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和决算平衡。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和决算平衡。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3.94万元,决算数为93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和决算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68.8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345.86万元,较2016年增加61.39 万元,增长21.58%,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17.54万元,津贴补贴增加39.83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1.76万元,较2016年增加15.9万元,增长11.7 %,主要原因是:各项费用增加支出15.9万元。其中:办公费13.32万元,印刷费6.22万元,水费3.84万元,电费6.7万元,邮电费8.51万元,差旅费10.06万元,维护费24.01万元,会议费6.83万元,培训费6.6万元,公务接待24.18万元,福利费0.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2万元,其他支出28.7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1.2万元,较2016年增加267.7万元,增长53.17 %,主要原因是:各项费用增加支出267.7万元。其中:抚恤金6.34万元,生活补贴492.77万元,救济费70.92万元,奖励金107.31万元,生产补贴68.8万元,住房公积金25.05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万元,决算数为36.59万元,完成预算的85.09%,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3 万元,增长8.93 %,其中:其中:公务接待增加3.2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0.2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为24.18万元,完成预算的 86.36%,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0.23万元,下降0.94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了0.2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万元,决算数为 12.42 万元,完成预算的82.8 %,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3.23万元,增长35.14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3.23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7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增加15.9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各项费用增加支出15.9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考核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7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存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