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大余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余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大余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执行各类案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各类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60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年末实有人数54人,其中在职人员5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238.5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07.54万元,较2016年增加40.26万元,增长2%;本年收入合计1931.01万元,较2016年增加88.42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上年结余结转为本年继续使用同样会形成本年总收入有所提高。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931.01万元,占8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2238.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35.38万元,较2016年减少455.37万元,下降24 %,主要原因是:退休干警较多,人员减少,案件减少,培训次数减少、办公用房维修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803.16万元,较2016年增加495.62万元,增长1.61 %,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结转为本年继续使用会形成本年结余有所提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435.38万元,占6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90.78万元,决算数为143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66.15万元,决算数为 131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12万元,决算数为7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51万元,决算数为3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4.4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33.64万元,较2016年减少153.35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退休干警较多,未招录新干警。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45.96万元,较2016年减少198.45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退休干警较多,人员减少,案件减少,培训次数减少、办公用房维修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89万元,较2016年减少34.56万元,下降39 %,主要原因是:退休干警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30万元,决算数为27.72万元,完成预算的71%,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0.06万元,下降6%,其中:
(一)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万元,决算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83%,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控制接待人数与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90万元,决算数为 20.71万元,完成预算的67%,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0.06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了管理,降低了能源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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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5.9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减少198.45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退休干警较多,人员减少,案件减少,培训次数减少、办公用房维修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11万元。(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存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法院(包括各专门法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工会费、差旅费、会议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