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大余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大余县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6年度收入总计1169.6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85.31万元,较上年减少13.34%;本年收入合计984.36万元,较上年增长10.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上级办案补助收入有所递增。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43.86万元,占95.89%;其他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40.5万元,占4.1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6年度支出总计 1169.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34.23 万元,较上年增长1.57%,主要原因是:见习生工资支出有所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35.44万元,较上年增长27.05%,主要原因是有一笔基建款项政府年底才批复下拨。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34.2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3.86万元,决算数为94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5.12万元,决算数为86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497.34万元,较上年增长28.2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270.75万元,较上年减少16.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12万元,较上年减少28.34%,主要原因是2016年9月起退休人员工资改由社保局发放。其他资本性支出97.02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院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39.78万元,较上年减少11.05%。其中:办公费16.03万元,印刷费16.42万元,水费0.89万元,电费9.52万元,邮电费16.53万元,差旅费25.04万元,维修(护)费21.91万元,会议费2.18万元,培训费17.76万元,公务接待费15.93万元,劳务费13.31万元,工会经费9.6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4.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6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7.02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万元,决算数为40.9万元,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0.36%,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15.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56%,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62%。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公务接待费用有所下降。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24.97万元,完成预算的83.23%,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4.19%。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实有车辆有所减少。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0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院因公车改革现执法执勤车辆为8辆。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