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村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吉村镇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吉村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其中包括独立编制机构6个,分别为共产党机关、政府机关、计生、民政、农业、文化等。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3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12人;年末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人员3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419.8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33.26万元,较2017年增加547.85万元,增长112.86%;本年收入合计4386.5万元,较2017年增加56.2万元,增长1.29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574.46万元,占47.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1812.13万元,占33.4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 5419.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271.62万元,较2017年增加489.17万元,增长12.9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148.23万元,较2017年增加114.97万元,增长11.12 %,主要原因是:工程款还有未付款的。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632.3万元,占61.62%;项目支出1639.33万元,占38.3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2.84万元,决算数为32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2.84万元,决算数为32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平衡。
(二)教育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8万元,决算数为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平衡。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8.22万元,决算数为18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平衡。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67万元,决算数为9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平衡。
(六)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22万元,决算数为14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平衡。
(七)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0.45万元,决算数为103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平衡。
(八)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90.52万元,决算数为229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平衡。
(九)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12万元,决算数为2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平衡。
(十)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3.7万元,决算数为1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平衡。
(十一)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2.8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98.97万元,较2017年减少59.01万元,下降24.5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89.61万元,较2017年增加517.55 万元,增长718.22 %,主要原因是:开支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17年减少125.24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没有退休人员。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96万元,决算数为20.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36万元,决算数为7.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13.6万元,决算数为1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6万元,决算数为 1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1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零 个,二级项目 零 个,共涉及资金 零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2018年度零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零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零%。
我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零万元。其中,对“履职效能”、“管理效率”单位整体支出分别委托“财政局”、“审计局”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在2018年绩效评价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评分,得分84分。能合理、合规的进行预算编制和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也合乎规范,绩效达到预期。
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存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