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余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余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大余县城市管理局是主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公共设施养护及综合执法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县城区管理相关政策措施、规定、制度;研究制定城区市容市貌标准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主管城区城市监察、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工程建设和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城区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三)负责城区创建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工作和城市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工作;负责城区风景园林、集镇、村庄绿化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区绿化工作;组织和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工作。
(四)编制全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户外广告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利用城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工具、空飘物等载体及城市空间等设置;负责电子显示屏、霓虹灯、灯箱阅报栏、画廊、橱窗、门面牌匾、标语、条幅等广告、宣传及标准性设施设置的审查、审批、办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城区户外广告资源经营工作。
(五)负责对城区各类宣传、展销、咨询等临时占道活动进行审批、办证和管理;对城区公用设施开挖进行审批、办证和管理;对城区洗车场(点)的设置进行审批、办证和管理。
(六)研究制定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区余土调剂清运与消纳、地方建材运输及流散物体、工地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城区路灯管理与维护,编制城区路灯布局规划、建设;编制城市亮化工程、项目规划,并监督管理。
(八)负责城乡集贸市场物业、小区市场物业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的城市道路和城区公共场、区、摊、亭、点等进行审批、办证与管理;负责清理取缔占道农贸市场、夜市、大棚市场、摊区的牵头组织工作。
(九)指导乡(镇)城镇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城市供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燃气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燃气、供水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区内地下和空中管线的铺设、架设工作。
(十)负责拆除建设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区街道、公共场地、道路两侧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在住宅小区内违反规划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区的驻县各单位内部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十二)指导监督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排水防洪、桥涵、夜景照明设施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新(改)建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审查审批与组织验收工作;负责城区人为破坏道路、占用道路的管理和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占道管理;负责县域内城市排水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会同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城区内污水、油烟排放及噪音污染。
(十四)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负责本系统、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职工教育培训等事项;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做好城市管理宣传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5个,即县城市管理局本级和1个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3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县环卫所、县园林所、县路灯所)。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119人,事业编制119人;年末实有人数135人,其中在职人员68人,退休人员 67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074.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84.92万元,较2017年增加5409.46万元,增长95.49%;本年收入合计10689.79万元,较2017年增加5252.81万元,增长96.61%,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
资金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689.79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11074.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480.42万元,较2017年增加3200.1万元,增长60.6 %,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资金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594.29万元,较2017年增加2209.37万元,增长573.98%,主要原因是:工程款项未结算完成。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347.38万元,占27.68%;项目支出6133.04万元,占72.3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63.42万元,决算数为848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7万元,决算数为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2万元,决算数为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8.63万元,决算数为91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2%。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27.14万元,决算数为742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
(五)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45万元。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63万元,决算数为4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9.2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04.9万元,较2017年增加152.6万元,增长20.2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本调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37.34万元,较2017年减少242.36 万元,下降18.94%,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99万元,较2017年减少22.57万元,下降49.54%。
(四)资本性支出3.98万元,较2017年减少4.23万元,下降51.5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万元,决算数为22.99万元,完成预算的62%,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7.95万元,下降25.6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万元,决算数为6.93万元,完成预算的45.29%,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3.1 万元,下降16.85%。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管理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7万元,决算数为16.06万元,完成预算的76.5%,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2.97万元,下降12.04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改革,减少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7.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2.36万元,降低18.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管理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18.68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14.40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9118.6863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所垃圾车6台、大小压缩车各1台、洒水车1台、吸粪车2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7%。
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56.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24.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能按照计划推进各项任务实施,进度正常,实施状态良好,管理和运行规范,绩效自评最终得分96.5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市政零星维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政零星维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政零星维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0万元,执行数为2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对县城区人行道、道路、排水管(沟)、检查井等市政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1:整体支出评价评分表(见附件)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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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及简要说明 |
得分 |
履职 效能 (35分) |
工作 目标 (5分) |
目标设定(4分) |
目标依据充分性(2分) |
①是否依据法律法规、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设定;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工作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④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每项达到目标值得0.5分。 |
依据法律法规设定,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工作职责,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 |
2 |
工作目标合理性(2分) |
①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可实现、可完成;②是否将部门整体的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使其为可衡量、可比较。每项达到目标值得1分。 |
符合客观实际、工作目标细化分解。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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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1分) |
目标管理有效性(1分) |
①是否有对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的相关工作机制;②目标管理工作机制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有效保障目标执行和落地。每项达到目标值得0.5分。 |
制定目标责任分解工作机制,科学合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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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 工作 (15分) |
整体工作完成(15分) |
总体工作完成率(15分) |
总体工作完成率=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已完成的数量/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数量;得分=指标实际完成值×15。 |
总体工作完成率100% |
15 |
|
重点 工作 (15分) |
整体工作完成(15分) |
总体工作完成率(15分) |
总体工作完成率=单位重点工作已完成的数量/单位重点工作总数量;得分=指标实际完成值×15。 |
重点工作完成率100% |
15 |
|
管理 效率 (52分) |
预算 管理 (25分) |
预算编制(6分) |
预算编制完整性(4分) |
①收入预算编制是否足额,是否将所有部门预算收入全部编入收入预算;②支出预算编制是否科学,是否是按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分别编制。③是否所有财政性资金及其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支出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④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只减不增。每项达到目标值得1分。 |
预算编制完整,按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分别编制,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 |
4 |
预算科目设置合理性(2分) |
①功能科目编制是否科学合理,编制到“项”;②经济科目的编制是否科学合理,编排至“款”。每项达到目标值得1分。 |
功能和经济科目编制科学合理,编制到“项”、编制到“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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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执行 (16分) |
预算执行率(12分) |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得分=指标实际完成值×12。其中,预算执行数指部门本年度实际执行的预算数;预算数指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的预算数。 |
预算执行率:8480.42/8463.42=10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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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2分)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得分=指标实际完成值×2。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比率等于0,得满分;比率在0%-10%之间的,得1.5分;比率在10%-20%之间的,得1分;比率在20%-30%之间的,得0.5分;比率大于30%,得0分。 |
预算调整率:(8480.42-8463.42)/ 8463.42=2% |
1.5 |
|||
结转结余变动率(2分) |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比率小于等于0,得2分;比率大于0,得0分。 |
结转结余变动率:3260.08- 2396.33/2396.33*100%=3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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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决算 (1分) |
部门决算编报质量(1分) |
①是否按照相关编审要求报送;②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范围和资金范围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每项达到目标值得0.5分。 |
按要求编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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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改革 (2分) |
三年滚动财政规划(1分) |
按文件规定编制了本部门(单位)中期财政规划得1分。 |
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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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财务报告(1分) |
按文件规定编制了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得1分。 |
已编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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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 管理 (5分) |
收入 管理 (2分) |
收入管理规范性(2分) |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管理是否符合财务规定。达到目标值得2分。 |
收入符合财务规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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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管理 (3分) |
支出管理规范性(2分) |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是否符合财务规定及相关制度办法的有关规定。达到目标值得2分。 |
支出符合财务规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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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结构合理性(1分) |
重点项目支出是否合理(重点支出保障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得分=指标实际完成值×1。 |
重点项目支出合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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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效率 (52分) |
财务 管理 (6分) |
制度 完备(1.5分) |
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备性(1.5分) |
①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是否有比较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②财务核算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③部门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能否对预算管理工作起到很好的支撑作用。每项达到目标值得0.5分。 |
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财务核算符合规定,部门基础数据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
1.5 |
采购 管理 (2分) |
政府采购执行率(2分)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得分=指标实际完成值×2。 |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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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 控制 (2.5分) |
内控制度有效性(2.5分) |
①预算业务控制: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②收支业务控制: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收入、支出内部管理制度;③政府采购业务控制: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④资产控制: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上述每项达到目标值得0.5分。⑤上述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有效。达到目标值得0.5分。 |
建立健全预算、收支业务、政府采购、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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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管理 (4分) |
规范 管理 (2分) |
资产管理规范性(2分) |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是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是否有因管理不当发生严重资产损失和丢失的情况;②是否存在超标准配置资产;③资产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出借资产行为;④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不按要求进行报批或资产不公开处置行为。达到目标值得0.5分。 |
资料保存完整,无发生严重资产损失和丢失情况、无超标配置资产,资产使用和处置规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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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使用 (2分) |
部门固定资产利用率(2分) |
部门固定资产利用率=(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部门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得分=指标实际完成值×2。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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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控制 (12分) |
机构运转成本调控 (12分) |
一般性支出变动率(5分) |
一般性支出变动率=[(本年度一般性支出-上年度一般性支出) /本年度一般性支出]×100%;比率小于等于0,得5分;比率大于0,得0分。 |
(1969.21-2085.77)/1969.21*100%=-6%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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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公用经费变动率(3分) |
人均公用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人均公用经费-上年度人均公用经费) /上年度人均公用经费]×100%;比率小于等于0,得3分;比率大于0,得0分。 |
(1037.34-1279.7/1037.34*100%=-2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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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 /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比率小于等于0,得4分;比率大于0,得0分。 |
(22.99-30.94)/30.94*100%=-25.69%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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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满意 (8分) |
服务对象满意 |
公众满意度(4分) |
公众满意度百分比 |
95%(含)以上计4分;85%(含)-95%,计3分;75%(含)-85%,计1分;低于75%计0分。 |
100% |
4 |
利益相关方满意 |
利益相关方满意度(4分) |
社会公众投诉率或投诉次数 |
投诉率或投诉次数=0,得4分;投诉率或投诉次数>0,得0分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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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 续性 (5分) |
可持续性影响程度 |
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5分) |
公众受益覆盖面 |
受益覆盖面达到95%(含)以上计5分;85%(含)-95%,计3分;75%(含)-85%,计1分;低于75%计0分。 |
100% |
5 |
减分项 |
监督检查、审计、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 |
监督检查、审计、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 |
在市级以上组织的监督检查、审计、绩效评价中发现部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或项目绩效目标未达成的,一个问题扣1分,不重复扣分。 |
|
无 |
0 |
总 分 |
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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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点工作、服务满意、可持续性这三项单位根据年初目标实际情况设定指标和评分标准。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的政府性基金拨款。
(三)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存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等。
(二)节能环保支出: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反映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大余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