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河洞乡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草案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洞乡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河洞乡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
(二) 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拨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 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 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 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 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 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 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本乡经济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部门基本情况
河洞乡人民政府是一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8人;实有人数21人,其中:在职人数23人,包括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6个,临聘人员5个。(以上是2020年7月份机构改革前数据)
第二部分 大余县 (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河洞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226.3361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5817万元,其他收入17.48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河洞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242.061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5%,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94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90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5.34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41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河洞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2.061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94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90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4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41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河洞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费预算176.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万元,增加0.6%。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2020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计划,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计划。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部门预算中1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14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河洞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预算13.62万元,同比下降9.8%。具体为:
公务接待费7万元,同比下降4.6%;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费6.3万元,同比下降2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万元。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存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样
河洞乡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河洞乡基层运转保障经费
河洞乡及其他转移支付
河洞乡计生转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