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余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余县民政局概况
第一部分 大余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度检査工作,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执法监察,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协调跨县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四)依法指导村(居)民自治;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城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365体育投注,365体育备用网址实体和城市街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指导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指导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
(六)拟订全县婚姻登记管理规章;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定全县殡葬管理办法,推进殡葬改革,健全科学文明的殡葬服务体系;管理中心城区殡仪事业,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福利机构登记、评审和管理;负责县本级和上级下拨社会福利资金项目的评审和管理;指导全县社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
(十二)制定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检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大余县民政局本级、大余县殡葬管理所和大余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4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34人;年末实有人数57人,其中在职人员30人,退休人员23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650.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04.67万元,较2018年增加748.96万元,增长134.77%;本年收入合计2345.53万元,较2018年减少1243.43万元,下降34.64%,主要原因是:2019年2-3月,县民政局完成机构改革职能转隶工作:其中,民政救灾职能(含县减灾备灾中心人员编制6人)转隶县应急管理局、医疗救助职能转隶县医保局、县老龄办职能转隶县卫健委、优抚安置职能转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122.38万元,占90.49%;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23.14万元,占9.5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365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684.35万元,较2018年减少155.66万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2019年2-3月,县民政局完成机构改革职能转隶工作:其中,民政救灾职能(含县减灾备灾中心人员编制6人)转隶县应急管理局、医疗救助职能转隶县医保局、县老龄办职能转隶县卫健委、优抚安置职能转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年末结转和结余965.85万元,较2018年下降338.82万元,下降25.97%,主要原因是:2019年2-3月,县民政局完成机构改革职能转隶。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672.33万元,占99.55%;项目支出12.02万元,占0.4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83.51万元,决算数为246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51%。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97.55万元,决算数为234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52%。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74万元,决算数为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5%。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72万元,决算数为2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1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3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52.7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35.37万元,较2018年增加49.54万元,增长17.3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70.74万元,较2018年增加74.41万元,增长25.11%,主要原因是:遗体免费火化费2019年开始县财政局拨至县殡葬管理所支付。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44.11万元,较2018年55.27万元,增长21.73%,主要原因是:高龄补贴等补助资金提标。
(四)资本性支出2.53万元,较2018年减少8.81万元,下降77.69%,主要原因是:减少采购办公设备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6万元,决算数为15.69万元,完成预算的84.35%,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2.25万元,增长16.7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万元,决算数为6.17万元,完成预算的71.74%,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72万元,下降10.45%。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用餐标准,控制接待陪同人员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9.53万元,完成预算的95.3%,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2.97万元,增长45.27%。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健全公务用车派车管理制度及完善车辆燃油、维修及过桥过路费管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2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2018年增加65.6万元,增长21.32%,主要原因是:城镇脱贫解困等工作任务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局公务用车、殡改办和经济核对中心用车,还有一辆报废车无相关报废手续保留在资产卡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零个,二级项目零个,共涉及资金零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19年度零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零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零%。
我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2.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87万元。
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