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卫生系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余县卫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规划,拟订政策规划,执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服务资源配置。
2.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制定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政策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4.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23个,包括:大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大余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大余县人民医院、大余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法局、大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余县皮肤病防治所、大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内良乡卫生院、河洞乡卫生院、吉村镇中心卫生院、浮江乡卫生院、南安镇卫生院、黄龙镇卫生院、左拔镇卫生院、青龙镇中心卫生院、365体育投注,365体育备用网址卫生院、樟斗镇卫生院、新城镇卫生院、吉村中心防保站、南安中心防保站、青龙中心防保站、池江中心防保站、新城中心防保站。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843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827人;年末实有人数1092人,其中在职人员1092人,离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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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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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编制单位:大余县卫生系统 |
2019年度 |
公开09表 |
项 目 |
栏次 |
决算数 |
一、车辆数合计(台、辆) |
1 |
0.00 |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
2 |
0.00 |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
3 |
0.00 |
3.机要通信用车 |
4 |
0.00 |
4.应急保障用车 |
5 |
0.00 |
5.执法执勤用车 |
6 |
0.00 |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7 |
0.00 |
7.离退休干部用车 |
8 |
0.00 |
8.其他用车 |
9 |
0.00 |
二、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
10 |
0.00 |
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
11 |
0.00 |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3689.45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984.61万元,2019年度收入总计较2018年增加3861.45万元,上升12.95%;本年收入合计29704.84 万元,较2018年增加4230.84万元,增长16.6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同时公立医院技术水平有所提高,社会认可度较好,业务收入得以提升。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519.09 万元,占 32.05 %;事业收入19559.74 万元,占 65.85 %;其他收入626万元,占2.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33689.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8510.94万元,较2018年增加3368.94万元,上升13.4%,主要原因是:医疗设备增加,药品及医用耗材费用上升。年末结转和结余 4126 万元,较2018年减少560万元,下降11.95%,主要原因是:医疗设备增加,药品及医用耗材费用上升。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7200.51万元,占95.4%;项目支出1310.43万元,占4.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03.7万元,决算数为135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3.89万元,决算数为55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16.89万元,决算数为771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3.59万,决算数为89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8.29万,决算数为22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59.7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302.01万元,较2018年增加468.01万元,增长16.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56.49 万元,较2018年增加790.49万元,上升28.58%,主要原因是:专业材料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1.35 万元,较2018年减少121.65万元,下降32.61%,主要原因是:职工逐年有退休。
(四)资本性支出249.93万元,较2018年增加233.93万元,增长1462%,主要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及信息网络的更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7.82万元,决算数为70.21万元,完成预算的44.49%,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1.79万元,下降31.6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15万元,决算数为66.38万元,完成预算的58.67%,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9.62万元,下降12.66%。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44.6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67万元,决算数为3.84 万元,完成预算的8.6%,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2.16万元,下降85.23%。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次数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0.1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2018年减少161.89万元,降低5.82%,主要原因是:机关倡导勤俭节约,运行经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4.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6.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2.45万元。其中:授权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我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504.0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93.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卫健部门较好地完成了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任务。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逐年提高,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明显下降,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常住人口医院床位数等关键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群众就医便利程度逐年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
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它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经外的各项收入。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卫生系统各单位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未超过预算,与上级规定的未超出支出范围。
卫生系统运行支出与年初预算相符,与去年资金额度相符,与上级规定的未超出支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