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县委党校概况
一、县委党校主要职责
二、县委党校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大余县委党校概况
一、县委党校主要职能
县委党校为中共大余县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县委和上级党校的有关方针政策与指示;负责对全县党员和干部进行党性修养以及思想政治理论的教育培训和其他业务培训;广泛组织开展社会调研,撰写理论文章及调查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服务,为上级工作机构研究利用提供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中共大余县委党校。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年末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65.6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9.85万元,较2017年增加4.29万元,增长1.6%;本年收入合计215.84万元,较2017年减少24.73万元,减少10.3%,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财政拨款对老学员宿舍进行了修缮,新添了视频会议系统;本年度财政拨款并没有增加,单位人员和财政预算都没有变化,因此相对2017年收入有所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07.59万元,占96.2%;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25万元,占3.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265.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41.52万元,较2017年增加23.23万元,增加10.6%,主要原因是:2018年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类培训班和主体班比往年有所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4.17万元,较2017年减少25.68万元,减少51.5%,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有镇村干部轮训班跨年,2018年开支,所以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比2018年多。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41.5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7.44万元,决算数为25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1.09万元,决算数为20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57万元,决算数为2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96万元,决算数为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5万元,决算数为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数为24.17万元,决算数为2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2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3.1万元,较2017年增加19.36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2018年住房公积金放在工资福利支出,2017年住房公积金放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18年增加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与2017年相比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4.68万元,较2017年增加18.78万元,增加21.9%,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和邮电费比2017年有所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9万元,较2017年减少 7.66万元,下降58.3%,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2018年住房公积金放在工资福利支出,2017年住房公积金放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万元,决算数为1.99万元,完成预算的76.5%,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17万元,增加9.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和2018年本单位都没有因公出国(境)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万元,决算数为 1.99万元,接待人次258人,完成预算的76.5%,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17万元,增加9.3%.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2017年和2018年都无公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没有公车,公务用车主要到公车平台租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67万元,较2017年增加18.78万元,增加21.9%,主要原因是:因干部培训需要,差旅费和邮电费比2017年有所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0万元,具体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45万元,主要是主体班经费,用于干部培训。
组织对县委党校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6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2018年县委党校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1.按照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按照2018年大余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2.“三公”经费控制率100%。“三公”经费预算本年列支1.99万元,经费支出未超标。
3. 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2018年我单位进一步细化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财务职责,制定了厉行节约制度,管理制度依照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同时相关制度得到认真执行。
4.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依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口径一致。资金拨付有完善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5.预算信息公开性。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公开预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金真实、完整、准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主体班干部培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主体班干部培训”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主体班干部培训”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43.97万元,完成预算的97.72%。 主要产出和效果:截至本年度11月初共举办主体班12期,培训1927人次,包括全县科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大余县流动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全县挂点帮扶干部脱贫攻坚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班;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第一书记任职培训班;全县考察考核人员业务培训班;一村(企)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另赴大余县流动党员东莞支部开展了送教活动。培训对象涵盖科级领导干部、科级以下干部、村(社区、居)干部、精准扶贫帮扶干部、入党积极分子、流动党员等,主体班培训呈现调训范围广,培训渗透率高的可喜趋势。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培训班更加规范但仍由较大差距。一方面由于办学条件所限,培训教室规模小、功能不全,制约了培训班次数量、质量的提升,另一方面培训准备工作的前瞻性还要加强。二是师资队伍建设滞后。
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培训。一是充分发挥现有“四个基地”,即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特色教学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重点项目基地的党性教育基地作用,为开展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提供更加广阔和结合实际的平台。二是加强师资培训。加强对年轻教师的培养,抓好对教师能力的提升,进一步畅通师资培训渠道。
2、规范教学管理。继续推进主体班次领导干部专职带班和分类登记存档制度,进一步建立科学严谨便捷的教学管理制度,在现有教学、带班人力不足的情况下,协力统筹教学、带班人员轮岗制度,在培训正常有序开展的前提下,使教学、带班人员尽量专职专岗开展工作。
3、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党校各项规章制度,着重完善工作纪律制度、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议事决策制度。
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存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行、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