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大余县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余县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县统计局为大余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执行国家制订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体系;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定和规划,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在县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统一布置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三)组织实施全县及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大余县统计局本级、农村经济调查队、普查中心、统计执法大队。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520.7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93.19万元,较2018年增加58.97万元,增长172.33%;本年收入合计427.58万元,较2018年增加86.42万元,增长25.33%,主要原因是:在2019年期间财政拨付了2018年年度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及正常人员变动。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15.85万元,占97.2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11.73万元,占2.7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520.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29.4万元,较2018年增加147.2万元,增长52.16 %,主要原因是:在2019年期间财政拨付了2018年年度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年末结转和结余91.38万元,较2018年减少1.81万元,下降1.94%。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29.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 0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2.4万元,决算数为4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9.43万元,决算数为38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4%。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34万元,决算数为2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52%。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3万元,决算数为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万元,决算数为1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8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1.1万元,较2018年增加14.53万元,增长7.79%,主要原因是:在2019年期间进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正常人员工资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0.16万元,较2018年增加168.83万元,增长791.51%,主要原因是:在2018年的经济普查经费在2019年财政才拨付。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96万元,较2018年减少59.4万元,下降98.41%,主要原因是:2018年发放了经济普查调查员补贴所致。
(四)资本性支出26.6万元,较2018年增加26.6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万元,决算数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6%,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65万元,下降13.9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万元,决算数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6%,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65万元,下降13.92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7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4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等项目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4.9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县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 2019 年度 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
我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18.8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9年度评价得分为98分,因我部门没有预算项目支出的项目,所以没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见附件)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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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及简要说明 |
得分 |
履职效能(35分) |
工作目标(5分) |
目标设定(4分) |
目标依据充分性(2分) |
①是否依据法律法规、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设定;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工作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④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每项达到目标值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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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目标合理性(2分) |
①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可实现、可完成;②是否将部门整体的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使其为可衡量、可比较。每项达到目标值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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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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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1分) |
目标管理有效性(1分) |
①是否有对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的相关工作机制;②目标管理工作机制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有效保障目标执行和落地。每项达到目标值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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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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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工作(15分) |
整体工作完成(15分) |
总体工作完成率(15分) |
总体工作完成率=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已完成的数量/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数量;得分=指标实际完成值×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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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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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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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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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效率(52分) |
预算管理(25分) |
预算编制(6分) |
预算编制完整性(4分) |
①收入预算编制是否足额,是否将所有部门预算收入全部编入收入预算;②支出预算编制是否科学,是否是按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分别编制。③是否所有财政性资金及其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支出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④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只减不增。每项达到目标值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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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预算科目设置合理性(2分) |
①功能科目编制是否科学合理,编制到“项”;②经济科目的编制是否科学合理,编排至“款”。每项达到目标值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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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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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16分) |
预算执行率(12分) |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得分=指标实际完成值×12。其中,预算执行数指部门本年度实际执行的预算数;预算数指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的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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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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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2分)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得分=指标实际完成值×2。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比率等于0,得满分;比率在0%-10%之间的,得1.5分;比率在10%-20%之间的,得1分;比率在20%-30%之间的,得0.5分;比率大于30%,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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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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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变动率(2分) |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比率小于等于0,得2分;比率大于0,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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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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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1分) |
部门决算编报质量(1分) |
①是否按照相关编审要求报送;②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范围和资金范围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每项达到目标值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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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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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改革(2分) |
三年滚动财政规划(1分) |
按文件规定编制了本部门(单位)中期财政规划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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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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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财务报告(1分) |
按文件规定编制了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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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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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管理(5分) |
收入管理(2分) |
收入管理规范性(2分) |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管理是否符合财务规定。达到目标值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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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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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管理(3分) |
支出管理规范性(2分) |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是否符合财务规定及相关制度办法的有关规定。达到目标值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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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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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结构合理性(1分) |
重点项目支出是否合理(重点支出保障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得分=指标实际完成值×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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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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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效率(52分) |
财务管理(6分) |
制度完备(1.5分) |
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备性(1.5分) |
①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是否有比较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②财务核算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③部门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能否对预算管理工作起到很好的支撑作用。每项达到目标值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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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采购管理(2分) |
政府采购执行率(2分)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得分=指标实际完成值×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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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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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2.5分) |
内控制度有效性(2.5分) |
①预算业务控制: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②收支业务控制: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收入、支出内部管理制度;③政府采购业务控制: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④资产控制: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上述每项达到目标值得0.5分。⑤上述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有效。达到目标值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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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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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4分) |
规范管理(2分) |
资产管理规范性(2分) |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是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是否有因管理不当发生严重资产损失和丢失的情况;②是否存在超标准配置资产;③资产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出借资产行为;④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不按要求进行报批或资产不公开处置行为。达到目标值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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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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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使用(2分) |
部门固定资产利用率(2分) |
部门固定资产利用率=(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部门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得分=指标实际完成值×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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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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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控制(12分) |
机构运转成本调控(12分) |
一般性支出变动率(5分) |
一般性支出变动率=[(本年度一般性支出-上年度一般性支出) /本年度一般性支出]×100%;比率小于等于0,得5分;比率大于0,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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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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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公用经费变动率(3分) |
人均公用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人均公用经费-上年度人均公用经费) /上年度人均公用经费]×100%;比率小于等于0,得3分;比率大于0,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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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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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 /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比率小于等于0,得4分;比率大于0,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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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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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满意(8分) |
服务对象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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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利益相关方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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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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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减分项 |
监督检查、审计、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 |
监督检查、审计、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 |
在市级以上组织的监督检查、审计、绩效评价中发现部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或项目绩效目标未达成的,一个问题扣1分,不重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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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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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点工作、服务满意、可持续性这三项单位根据年初目标实际情况设定指标和评分标准。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为国家统计局直属各级调查队的地方财政拨款收入(代管的地方编制人员的费用) 以及地方政府委托调查任务费用。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指统计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统计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统计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统计局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的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指国家统计局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统计职称考试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统计局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统计局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