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余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余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大余县城市管理局是县政府主管城市管理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为行政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县城区管理相关政策措施、规定、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城区城市管理的规划审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综合协调;负责各乡镇城镇管理方面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
(三)研究制定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市政、园林绿化、亮化工程质量及管护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编制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五)编制城区路灯布局规划、灯型、建设;编制城市亮化工程项目规划,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对利用城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工具、空飘物等载体及城市空间等设置;负责电子显示屏、霓虹灯、灯箱阅报栏、画廊、橱窗、门面牌匾、标语、条幅等广告、宣传及标准性设施设置的审查、审批、办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城区户外广告资源经营工作。
(七)负责对城区各类宣传、展销、咨询等临时占道活动进行审批、办证和管理;对城区公用设施开挖进行审批、办证和管理;对城区洗车场(点)的设置进行审批、办证和管理。
(八)指导和监督城区内地下和空中管线的铺设、架设工作。
(九)负责数字化城管的规划、建设和指挥调度。
(十)指导全县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收集、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提出城市维护、城市管理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意见;对各项城管资金和规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十二)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负责本系统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职工教育培训等事项;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做好城市管理宣传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主城区内已取得规划许可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违建行为进行立案审查,并将案卷线索移交县城市管理局,由县城市管理局对主城区违章建筑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拆除;对未取得规划许可的主城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行为由县城管局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及处置。
(十五)划入城镇排水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指导全县城镇生活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全县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负责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负责中心城区排水管理、城市黑臭水整治等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5个,即县城市管理局本级和1个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3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县环卫所、县园林所、县路灯所)。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132人,其中在职人员66人,退休人员66人;年末其他人员7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2988.9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594.29万元,较2018年增加1914.21万元,增长17%;本年收入合计10394.66万元,较2018年减少295.13万元,下降3 %,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项目资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394.66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2988.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9608.39万元,较2018年增加1127.97万元,增长13 %,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资金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3380.57万元,较2018年增加786.28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工程款项未结算完成。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68.3万元,占13%;项目支出8340.09万元,占8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88.36万元,决算数为960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33万元,决算数为 8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32万元,决算数为 3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 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1.71万元。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17.29万元,决算数为893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43万元,决算数为4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04.3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1.0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84.91万元,较2018年减少19.99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2.68万元,较2018年减少844.66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52万元,较2018年减少2.47 万元,下降11%。
(四)资本性支出62.95万元,较2018年增加58.97万元,增长1482%,主要原因是:购置执法执勤电动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4万元,决算数为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4.32万元,下降6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万元,决算数为 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55万元,下降51%。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0.77万元,下降67%。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创文创卫工作需要,市容环境整治频繁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11万元,增长40 %,主要原因是:增加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1.79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5.48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8.24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8.07万元。授予大型企业合同金额547.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73.9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3.9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电动巡逻车11台,垃圾车6台、大小压缩车各1台、吸粪车2台、洒水车2台、高空作业车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188.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
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70.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38.0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能按照计划推进各项任务实施,进度正常,实施状态良好,管理和运行规范,绩效自评最终得分96.5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环卫一体化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环卫一体化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88.77万元,执行数为3188.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建立符合大余县实际的垃圾收运系统和稳定的保洁队伍;二是建立完善管理机制,保障全县环境卫生保洁正常运行;三是提升城区和各乡镇圩主次干道机扫率。
1:整体支出评价评分表(见附件)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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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及简要说明 |
得分 |
履职 效能 (35分) |
工作 目标 (5分) |
目标设定(4分) |
目标依据充分性(2分) |
①是否依据法律法规、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设定;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工作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④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每项达到目标值得0.5分。 |
依据法律法规设定,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工作职责,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 |
2 |
工作目标合理性(2分) |
①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可实现、可完成;②是否将部门整体的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使其为可衡量、可比较。每项达到目标值得1分。 |
符合客观实际、工作目标细化分解。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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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1分) |
目标管理有效性(1分) |
①是否有对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的相关工作机制;②目标管理工作机制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有效保障目标执行和落地。每项达到目标值得0.5分。 |
制定目标责任分解工作机制,科学合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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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 工作 (15分) |
整体工作完成(15分) |
总体工作完成率(15分) |
总体工作完成率=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已完成的数量/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数量;得分=指标实际完成值×15。 |
总体工作完成率10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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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工作 (15分) |
整体工作完成(15分) |
总体工作完成率(15分) |
总体工作完成率=单位重点工作已完成的数量/单位重点工作总数量;得分=指标实际完成值×15。 |
重点工作完成率10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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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效率 (52分) |
预算 管理 (25分) |
预算编制(6分) |
预算编制完整性(4分) |
①收入预算编制是否足额,是否将所有部门预算收入全部编入收入预算;②支出预算编制是否科学,是否是按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分别编制。③是否所有财政性资金及其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支出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④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只减不增。每项达到目标值得1分。 |
预算编制完整,按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分别编制,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 |
4 |
预算科目设置合理性(2分) |
①功能科目编制是否科学合理,编制到“项”;②经济科目的编制是否科学合理,编排至“款”。每项达到目标值得1分。 |
功能和经济科目编制科学合理,编制到“项”、编制到“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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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执行 (16分) |
预算执行率(12分) |
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得分=指标实际完成值×12。其中,预算执行数指部门本年度实际执行的预算数;预算数指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的预算数。 |
预算执行率:8306.58/7821.38=106%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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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率(2分)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得分=指标实际完成值×2。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比率等于0,得满分;比率在0%-10%之间的,得1.5分;比率在10%-20%之间的,得1分;比率在20%-30%之间的,得0.5分;比率大于30%,得0分。 |
预算调整率:(8306.58-7821.38)/7821.38=6% |
1.5 |
|||
结转结余变动率(2分) |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比率小于等于0,得2分;比率大于0,得0分。 |
结转结余变动率:3380.57- 2594.29/2594.29*100%=30% |
0 |
|||
部门 决算 (1分) |
部门决算编报质量(1分) |
①是否按照相关编审要求报送;②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范围和资金范围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每项达到目标值得0.5分。 |
按要求编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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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改革 (2分) |
三年滚动财政规划(1分) |
按文件规定编制了本部门(单位)中期财政规划得1分。 |
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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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财务报告(1分) |
按文件规定编制了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得1分。 |
已编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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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 管理 (5分) |
收入 管理 (2分) |
收入管理规范性(2分) |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管理是否符合财务规定。达到目标值得2分。 |
收入符合财务规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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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管理 (3分) |
支出管理规范性(2分) |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是否符合财务规定及相关制度办法的有关规定。达到目标值得2分。 |
支出符合财务规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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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出结构合理性(1分) |
重点项目支出是否合理(重点支出保障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得分=指标实际完成值×1。 |
重点项目支出合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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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效率 (52分) |
财务 管理 (6分) |
制度 完备(1.5分) |
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备性(1.5分) |
①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是否有比较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②财务核算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③部门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能否对预算管理工作起到很好的支撑作用。每项达到目标值得0.5分。 |
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财务核算符合规定,部门基础数据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
1.5 |
采购 管理 (2分) |
政府采购执行率(2分)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得分=指标实际完成值×2。 |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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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 控制 (2.5分) |
内控制度有效性(2.5分) |
①预算业务控制: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②收支业务控制: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收入、支出内部管理制度;③政府采购业务控制: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④资产控制: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上述每项达到目标值得0.5分。⑤上述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有效。达到目标值得0.5分。 |
建立健全预算、收支业务、政府采购、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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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管理 (4分) |
规范 管理 (2分) |
资产管理规范性(2分) |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是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是否有因管理不当发生严重资产损失和丢失的情况;②是否存在超标准配置资产;③资产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出借资产行为;④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不按要求进行报批或资产不公开处置行为。达到目标值得0.5分。 |
资料保存完整,无发生严重资产损失和丢失情况、无超标配置资产,资产使用和处置规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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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使用 (2分) |
部门固定资产利用率(2分) |
部门固定资产利用率=(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部门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得分=指标实际完成值×2。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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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控制 (12分) |
机构运转成本调控 (12分) |
一般性支出变动率(5分) |
一般性支出变动率=[(本年度一般性支出-上年度一般性支出) /本年度一般性支出]×100%;比率小于等于0,得5分;比率大于0,得0分。 |
(238.98-380.74)/238.98*100%=-59%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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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公用经费变动率(3分) |
人均公用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人均公用经费-上年度人均公用经费) /上年度人均公用经费]×100%;比率小于等于0,得3分;比率大于0,得0分。 |
(29.39-161.57/161.57*100%=-8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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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 /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比率小于等于0,得4分;比率大于0,得0分。 |
(1.85-8.41)/8.41*100%=-7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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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满意 (8分) |
服务对象满意 |
公众满意度(4分) |
公众满意度百分比 |
95%(含)以上计4分;85%(含)-95%,计3分;75%(含)-85%,计1分;低于75%计0分。 |
100% |
4 |
利益相关方满意 |
利益相关方满意度(4分) |
社会公众投诉率或投诉次数 |
投诉率或投诉次数=0,得4分;投诉率或投诉次数>0,得0分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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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 续性 (5分) |
可持续性影响程度 |
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5分) |
公众受益覆盖面 |
受益覆盖面达到95%(含)以上计5分;85%(含)-95%,计3分;75%(含)-85%,计1分;低于75%计0分。 |
100% |
5 |
减分项 |
监督检查、审计、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 |
监督检查、审计、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 |
在市级以上组织的监督检查、审计、绩效评价中发现部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或项目绩效目标未达成的,一个问题扣1分,不重复扣分。 |
|
无 |
0 |
总 分 |
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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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点工作、服务满意、可持续性这三项单位根据年初目标实际情况设定指标和评分标准。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存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