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社会救助政策解读第七期
一、什么是低保边缘家庭?
低保边缘家庭是指持有本省户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的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放宽至2倍),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办法规定,且未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生活困难家庭。
二、低保边缘家庭财产按照什么方法进行评估认定?
(一)不动产持有情况按照农业农村、不动产登记、住建部门登记备案或相关购买记录等信息评估。
(二)现有种植物、养殖物价值,按照市场价格计算。
(三)银行存款按照账户金额计算,有条件的地方可参考一定时间内的账户流水情况综合评估。
(四)证券、基金等金融资产按照股票市值和资金账户余额或基金净值计算。
(五)商业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时间和现金价值计算。
(六)债权按照协议等文本信息确定。
(七)市场主体情况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确定。
(八)车辆持有情况按照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登记信息确定。
(九)其他应当计入家庭财产的项目评估方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研究确定。
三、低保边缘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财产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不纳入低保边缘家庭?
(一)存款、理财、基金、有价证券、债券、投资型保险等金融资产的总额,高于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
(二)有机动车辆(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二轮和三轮摩托车)、船舶、工程机械或者大型农机具。
(三)名下有工商登记,或存在从事或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四)有承包山林、鱼塘等种植、养殖场所行为的。
(五)名下拥有的住房超过1套,或名下有商铺、办公楼、厂房等非居住用途不动产。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低保边缘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财产状况有哪些可以视情予以豁免情形?
(一)能够提供三级乙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治疗方案等医学证明材料,确认存款用于治疗重大疾病的,可以按照该病种平均医疗费用酌情予以豁免。
(二)无住房,但有唯一一处商铺、厂房、酒店式公寓等非居住用途不动产,并将该非居住用途不动产作为家庭唯一居住场所,且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建筑面积的,可以视情予以豁免。
(三)有工商登记,但未从事或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行为;或者投资经营规模较小且无雇员,或者属于扶贫对象统一参加当地合作社、集体所有制企业等经济组织的情况可视情子以豁免。具体投资额度上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作为唯一谋生工具的小型经营性车辆,可以视情豁免。该车存在车贷的,存款可视情进行适当豁免,豁免金额不超过车贷年度还款金额的2倍。
(五)有唯一一套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建筑面积的住房,且名下无商铺、办公楼、厂房等非居住用途不动产,该套住房存在房贷的,存款可视情、进行适当豁免,豁免金额不超过房贷年度还款金额的2倍。
(六)价值不超过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15倍的存在车贷的非经营型车辆,已转让给他人使用,并能提供转让协议及转账记录,可以视情豁免该车辆。
(七)经住建部门认定的不适宜居住的危房可视情予以豁免。长期居住、工作、生活在城镇且拥有城镇和农村各一套住房,可视情豁免名下1套长期闲置的非豪华装修农村住房。
(八)所承包山林、鱼塘等种植、养殖场所的现有种植物、养殖物的市场价值,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的,可视情豁免。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豁免情形。
文章来源:赣州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