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扑杀补贴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2.补贴范围:初步诊断为患有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危害人类身体健康等疫病的动物或同群动物。
3.补贴标准:测算标准为鸡鸭鸽16元/羽、鹅24元/羽、猪800元/头、成年奶牛5000元/头、青年奶牛4000元/头、犊牛2000元/头、肉牛2400元/头、羊640元/只。以上均为成年动物补助标准,未成年动物补偿标准参照养殖成本占成年动物养殖成本的比例测算。
4.申请程序:书面申请(提交申请材料)——资料初审(15个工作日)——上报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逐级下拨资金至县财政(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批准为准)
5.申请材料
(1)动物应急处置补助经费申请表;
(2)动物应急无害化处理机械费;
(3)动物应急处置零星耗材费用;
(4)动物疫情处置人工费用。
6.申请时间:扑杀完成后。
7.受理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养殖业服务站。
8.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赖立发;0797-8725310
9.办理时限:以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10.监督渠道:举报人可向当地政府举报,也可向县农业农村局举报。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797-872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