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第六十三条明确要求,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一)一级保护区

(二)二级保护区

(三)禁止行为







水源地保护是一项长期任务
不能有丝毫松懈
需要大家共同保护
如发现违法行为
请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来源:苏州生态环境、网易新闻番禹台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第六十三条明确要求,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一)一级保护区
(二)二级保护区
(三)禁止行为
水源地保护是一项长期任务
不能有丝毫松懈
需要大家共同保护
如发现违法行为
请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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