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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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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大余县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大余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大余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余县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制定行政审批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探索规范政务服务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在县政府的指导下,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取消或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负责承担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事宜,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承担相关部门(单位)委托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

(五)负责监督和指导其他县直部门(单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垂直管理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六)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七)负责组织、协调、培训、监督、考核管理行政审批局及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单位)依法、高效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

(八)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乡镇,县直、驻县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工作。

(九)负责指导新城镇行政审批局及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县本级各专业办事大厅工作。

(十)负责受理、督办全县政务服务投诉,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热线平台管理事项的综合协调、分办、督办、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系统网络信息化建设及“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设和维护。

(十二)负责中介服务超市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2022年大余县行政审批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大余县行政审批局本级和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余分中心。

(二)编制人数小计43,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3,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8,自收自支编制人数2人。实有人数小计76,其中:在职人数小计76,行政在职人数9,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3自收自支编制人数2临聘人员42人退休人数小计5人。

第二部分 大余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大余县行政审批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行政审批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11.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0.14万元,预算减少的原因是政务服务中心搬迁改造项目完成,支出费用减少;财政拨款收入844.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67.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务服务中心搬迁改造项目完成,支出费用减少;其他收入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增加;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916.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6.9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行政审批局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1811.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0.1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务服务中心搬迁改造项目完成,支出费用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4.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0.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万元。项目支出1527.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041.7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85.42万元,资本性支出542.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5.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71.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2.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60.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1.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70.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大余县行政审批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44.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26.5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4.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0.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3万元。项目支出560.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77.0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60.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大余县行政审批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大余县行政审批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361.6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81.48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行政审批局成立后事权增加,人员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20.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7.02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无车辆。2022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大厅运行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进一步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营造比肩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

 2.立项依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完善“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运行模式,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三集中”要求。

 3.实施主体:大余县行政审批局

 4.实施方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县同权改革、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改革),打造五星级政务服务,惠企政策集中兑现改革,加快数字政务建设,推动“赣服通”迭代升级,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指标水平,抓实窗口作风。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8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服务窗口单位29个。

质量指标:全年高效运行。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单位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大余县行政审批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93万元(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支出。

公务接待费4.93万元,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正常公务接待,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年绩效目标表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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