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
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全县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定,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二)根据政府授权,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商业储备和日常管理;对烟花爆竹、报废汽车拆解、废旧家电拆解等经营管理进行指导;组织实施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发展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城乡经济一体化,强化对农业、农村、农民的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三)向政府反映农业、农村、农民和基层供销社及所属公司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四)指导全县供销社的经营管理,推动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经营;促进供销社之间的合作;负责系统内有关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强化社有资产监管,切实行使出资人职责,对所属单位的社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落实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五)负责全县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制定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加强供销社系统的组织联合和合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内设机构5个,即办公室、合作指导股、财务会计股、经济发展股、监事会办公室。编制人数小计1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1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9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5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9人。
第二部分 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表(详见十张附表)
第三部分 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14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8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4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83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14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8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6.8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6.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3万元,与上年持平;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财政拨款支出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8.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2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8.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本级机关运行费预算41.5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了2.42万元,下降5.5%。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无车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2年单位预算无购置车辆及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九)绩效项目情况说明
1.供销社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保障供销社日常工作正常运行,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更好的服务基层、服务大局。
2)立项依据:根据相关文件及2022年县财政局预算批复。
3)实施主体: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4)实施方案: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社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更好的服务基层、服务大局。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县财政拨款1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基层供销这重建=11个
质量指标:农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
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性=100%
社会效益指标:公众满意度=100%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10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