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公安局2020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余县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余县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大余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部门,主要职责是:对全县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对全县公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和处罚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处置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件;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单位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单位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226人,其中在职人员22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9597.2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188.76万元,较2019年增加879.84万元,增长10.09%;本年收入合计7408.47万元,较2019年增加72.65万元,增长0.99%,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408.47万元,占 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 0万元,占0%;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总计9597.2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149.85万元,较2019年增加621.21万元,增长9.52 %,主要原因是:招收130多民一村一辅警各项费用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447.39万元,较2019年增加258.63万元,增长11.82 %,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项目未验收。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149.8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76.16万元,决算数为714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6.23万元,决算数为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落实节约成本理念,压减开支。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99.64万元,决算数为620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3%,主要原因是:公安中心工作增加,整体费用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394.23万元,决算数为34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7%,主要原因是:有在职人员退休、调离。
(四)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为83.88万元,决算数为19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99%,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据包含员工体检费等。
(五)城乡社区支出预算数为4.2万元,决算数为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1%。创文工作增加,实际开支增加。
(六)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217.98万元,决算数为21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安排与执行相符合。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42.6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364.84万元,较2019年增加397.81,增长13.41 %,主要原因是:新招入130名一村一辅警。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28.32万元,较2019年增加363.78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公安中心工作增加,人员增加,整体费用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46万元,较2019年减少62.95万元,下降31.89%,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支出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415万元,较2019年增加385万元,增长1283.33 %,主要原因是:因公安中心工作需要,业务车辆及公安装备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4万元,决算数为289万元,完成预算的175.79%,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24.63万元,增长75.8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上年增加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决算数为0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时未预计到会发生新冠感染疫情。决算数较上年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因新冠感染疫情影响,未开展出国出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4万元,决算数为23.51万元,完成预算的79.97%,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5.88万元,下降2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94批,累计接待235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5.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50.76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50.76万元,主要原因是扫黑、反诈等公安中心工作需要,财政追加车辆购置预算,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5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安业务工作需要,追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万元,决算数为114.73万元,完成预算的84.99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20.25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报废了一批老旧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62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老旧车辆报废,公安业务工作需要追加预算购买业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8.32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上年决算数增加729.57万元,增长29.2 %,主要原因是:开展反诈工作,增加办案业务费用和装备支出费用;开展雪亮工程项目增加项目建设费用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6.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7.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72.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8.34%。
共组织对“天网工程维修维护”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47元,对“天网工程维修维护”项目分别委托“政法委”、“财政局”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打造社会公共治安、智能交通、城市应急中心统筹和资源共享平台,对提升城市幸福和安全指数提供了保障。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单位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天网工程维修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天网工程维修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天网工程维修维护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2.47万元,执行数为272.47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打造社会公共治安、智能交通、城市应急中心统筹和资源共享平台,对提升城市幸福和安全指数提供了保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因为网络和信号问题,天网监控点未能实现关键地方全覆盖;二是由于技术更新快,有些设备未及时更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项目施工方的沟通与联系,增加监控点,实现关键地方监控点全覆盖;二是加强业务技术学习,及时更新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 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19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 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反映用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公费医疗经费。
(五)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园林绿化等当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