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事项办理,适用对象为房屋买卖及租赁、物业服务、住宅装修装饰、旅游、汽车买卖、租赁、供电、供水、供气、经纪、美容健身、餐饮住宿、摄影服务、邮递、通信、有线电视服务和经营性培训等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的经营者。
二、基本信息
(一)事项名称:合同格式条款备案
(二)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三)改革类型:直接下放
三、设立依据
《江西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格式条款,是指经营者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条款。商业广告、通知、声明、须知、店堂告示、说明、凭证等,其内容符合要约和前款规定的,视为格式条款”、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下列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经营者应当在合同文本使用之日起30日内报其登记注册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但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视为格式条款的除外:
(一)房屋买卖及租赁、物业服务、住宅装修装饰合同;
(二)旅游合同;
(三)汽车买卖、租赁合同;
(四)供电、供水、供气合同;
(五)邮递、通信、有线电视服务合同;
(六)经纪合同;
(七)经营性培训合同;
(八)美容健身、餐饮住宿、摄影服务合同。
前款规定之外的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需要备案的,由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四、受理机构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决定机构
县(区)、市、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六、服务对象
房屋买卖及租赁、物业服务、住宅装修装饰、旅游、汽车买卖、租赁、供电、供水、供气、经纪、美容健身、餐饮住宿、摄影服务、邮递、通信、有线电视服务和经营性培训等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的经营者。
七、申请条件
1.材料齐全;
2.申请人提供真实材料;
3.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江西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条款。
八、不予批准的情形
1.材料不齐;
2.提供虚假材料;
3.法定范围之外;
4.含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江西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条款。
九、申请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 |
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1 |
合同格式条款备案表 |
容缺后补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2 |
合同文本 |
必要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3 |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容缺后补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委托他人办理的申请人自备 |
4 |
委托书 |
容缺后补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委托他人办理的申请人自备 |
5 |
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容缺后补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委托他人办理的申请人自备 |
十、办理基本流程
(一)办理流程图
(见附件3-1)
(二)办理具体流程
1.申请人准备材料并向其登记注册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
3.建立档案,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十一、承诺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
无法定办结时限
(二)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作出决定后,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或告知服务对象,通过现场领取、邮寄等方式将结果送达。
十四、申请主体权利和义务
申请主体的权利:经营者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提出的修改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修改意见之日起15日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提出,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
申请主体的义务:申请人申请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时,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制定和使用的格式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江西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条款,应当在经营、服务场所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公开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供消费者查阅。
十五、咨询监督投诉
(一)咨询途径
1.窗口咨询: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
2.电话咨询:0797-7237918 、7237899
(二)监督投诉渠道
1.窗口投诉: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
2.电话投诉:12315
3.其他投诉渠道:现场投诉(县市场监管局三楼投诉举报受理中心)
十六、办公地址及时间
1.办公地址: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局窗口
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除国家法定节假日)
3.电子邮箱:DYGS12315@163.com
十七、办理进程及结果公开查询
申请人可以在市级公布的窗口或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局窗口现场咨询,也可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办理情况和结果公开情况。
附件3-1
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事项办理流程图
附件3-2
合同类别
备 案 号
合同格式条款
备案表
备案单位: (加盖公章)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制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江西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我单位拟定的 报你局备案。
备 案 单 位 |
名称 |
|
||
地址 |
|
邮编 |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电话 |
|
|
联系人 |
|
联系 电话 |
|
|
备注 |
|
|||
受理意见 |
受理 年 月 日 |
|||
审查意见 |
审核 年 月 日 |
|||
审批意见 |
审批 年 月 日 |
授权委托书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兹全权委托 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办理 相关事项,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授权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两面) |
附件3-3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同格式条款
备 案 受 理 通 知 书
〔20XX〕(余)市监格备字(XXX)号
XXXX公司:
你单位的XXX地块合同格式条款本局于XX年X月X日收到,自出具本通知书之日起,视为备案。
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是经营者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义务,是否备案与其所使用的合同格式条款的合法性无关。如备案的合同格式条款中有违反《江西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局将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经营者应认真学习有关合同格式条款使用的相关规定,依法经营。对备案前、备案中及备案后出现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有关部门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查处不影响备案机关对合同格式条款的审查。
(盖章)
XX年XX月XX日
附件3-4
常见问题
1.合同格式条款已备案,但部分内容需要修改,是否还需要备案?
答:根据修改内容确定,依据《江西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第十四条“经备案的格式条款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内容变更的,经营者应当在10日内将变更后的合同文本重新报原备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否需要对备案的合同格式条款备案进行实质性审查?
答:并无法律、法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必须要对备案的合同格式条款备案进行实质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