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镇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机制
为加强和规范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提高政府透明度。增进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和掌握使用,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政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乡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在镇党政办的统筹协调下各个业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第二条 各业务部门是政策解读责任主体。本乡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镇政策性文件由党政办负责起草组织解读。
第三条 需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包括:政府规章;政府或党政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党政办公室或各业务部门制发的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文件,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文件。
第四条 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解读材料应当包括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
第五条 各业务部门制发政策文件,应当将解读方案和政策文件经本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一并报送党政办。解读方案与政策文件不同步报送,解读方案材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的,予以退文。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发布工作。
第六条 政策文件解读内容主要包括政策出台的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
第七条 解读渠道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城发布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册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的第一发布平台。镇负责人可以采用图文漫画、简明问答、事例讲解、短视频等形象化、通俗化的形式开展深入浅出的政策解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