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
新城镇村级防止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事项
1、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 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
2、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支出,特别是因病因 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情况支出,“两不愁三保障”以及饮水安全状况等。
3、监测标准:根据全省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确定全省2023年度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7800元。
4、监测对象收入计算时间: 新识别的监测对象,以识别月份上一个月倒退上一年的收入来计算。已在监测范围的对象,以上年10月1日到当年9月30日为计算收入期间
5、监测方式:一是农户自主申报。家庭收入或“两不愁三保障”出现重大变化、生活受到较大影响的农户,可以主动书面向村两委”或通过手机扫码等方式申报。书面或手机申请材料中应包含农户承诺提供情况的真实可靠、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内容。二是部门筛查预警。上级或有关部门根据数据比对筛查、分析研判,将预警数据和存在疑似困难农户有关信息反馈当地进行筛查。三是基层干部排查。依靠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等进行常态化排查,对申请农户、信息预警反馈和排查发现困难农户的家庭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及时发现拟纳税人监测的对象。
监测对象申报二维码
6、监测对象识别程序:初步筛选、村级申报、部门比对、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公告标识。
7、帮扶措施类型: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综合保障、社会共助、志智双扶等。
8、风险消除条件:收入持续半年以上稳定且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帮扶措施已全部落实并产生了持续效果的监测对象,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9、监测对象消除风险程序:民主评议(村委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级公示(不少于5天)、乡镇审核、县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