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扎实做好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按照中央脱盆攻坚“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青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四不摘要求,建立健全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认真实施教育精准帮扶,巩固提升教育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确保脱贫户、监测对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一个不漏”,脱贫户、监测对象等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一个不少”。截止2024年6月止,2024年春季学期资助义务教育贫困生8054人次,发放资助金173.18875万元。截止2024年12月止,2024年秋季学期资助义务教育贫困生3545人次,发放资助金147.293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