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人社局执法全过程记录事项清单
序号 |
类别 |
记录环节 |
记录内容 |
记录方式 |
备注 |
1 |
行政检查 |
制定检查方案 |
检查方案 |
文字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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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
采取“双随机”方式的,对确定的检查对象、检查人员进行文字记录; 必要时对“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过程进行音像记录。 |
文字记录或音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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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抽样取证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对检查的关键环节进行音像记录,必要时对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告知权利义务、现场检查过程等进行音像记录。 |
文字记录或音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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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检查:制作检查通知书,记录检查依据、检查时间、范围、检查材料报送要求、联系人等。 |
文字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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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处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整改复查意见书,送达回证。 对整改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
文字记录或音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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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处罚 |
案件来源 |
案件来源登记表及相关材料 |
文字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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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查 |
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
文字记录,必要时音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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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 |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
文字记录,必要时音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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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程序 |
制作立案审批表 |
文字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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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检查(勘验)笔录、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抽样取证通知书、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委托鉴定书、鉴定意见。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制作调查终结报告 |
文字记录,必要时音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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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提出陈述和申辩的,应当制作陈述、申辩笔录。 符合听证条件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制作听证通知书,在听证七日前送达申请人,并制作送达回证。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听证结束后应当制作听证报告。 |
文字记录,必要时音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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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审核: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进行审核,制作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或者在相关文书中签署审核意见。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制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表(报告)。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提交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制作集体讨论笔录。 |
文字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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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行政机关负责人签批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决定移送司法机关,并制作案件移送函。 |
文字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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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 |
送达回证;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进行音像记录 |
文字记录,必要时音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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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行政处罚缴款凭证、违法物品监销单等执行凭证。符合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条件的,制作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文书等。 |
文字记录,必要时音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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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归档 |
结案审批表、结案报告 |
文字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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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强制(措施) |
启动 |
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 |
文字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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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
1.限制人身自由:文字记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决定书、陈述申辩笔录、限制人身自由家属通知书、送达回证。音像记录: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当全程音像记录。 2.查封、扣押:文字记录: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扣押)通知书、陈述申辩笔录、查封(扣押)财物清单。音像记录:出示执法证件、送达执法文书、当事人陈述申辩,必要时进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当全程音像记录。 3.冻结:文字记录:冻结存款(汇款)决定书、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送达回证。 |
文字记录,必要时音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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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解除 |
1.限制人身自由:文字记录: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音像记录:出示执法证件、解除限制人身自由全程。 2.查封、扣押:文字记录:需没收或者销毁财物的,应当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违法物品销毁记录。需解除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解除查封(扣押)财物清单。 音像记录:出示执法证件、送达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必要时进行音像记录。解除查封扣押、销毁违法物品、退还当事人财物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当全程音像记录。 3.冻结:文字记录: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解除冻结通知书。 |
文字记录,必要时音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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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 |
催告 |
文字记录: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及送达回证,陈述、申辩笔录。 音像记录:出示执法证件,送达催告书及当事人陈述、申辩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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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行政强制执行审批表、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代履行的,还应当制作代履行决定书。划拨存款、汇款的,还应当制作划拨存款(汇款)决定书。限期拆除通知书,予以公告并送达当事人;强制执行申请书。 |
文字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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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文字记录: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送达回证。需对查封、扣押的财物进行拍卖的,制作委托拍卖决定书。需划拨存款、汇款的,制作划拨存款(汇款)通知书。 音像记录: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权利义务,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的过程。 |
文字记录,必要时音像记录 |
填报人:刘杰 联系电话:0797-8716503
说明:记录方式包括执法文书、执法记录仪录像、照相等。本示例仅供参考,请根据本单位实际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