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投注,365体育备用网址2025年度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送达公告
经调查,大余县残疾儿童康复中心2022年-2023年连续2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本机关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拟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大余县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因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余县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大余县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可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陈述、申辩或未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人:张平,电话:0797-8727152).
特此公告。
大余县民政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