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群众举报,高燕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校外培训。经查,高燕自2024年7月起,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在大余县青龙镇贝尔特艺术培训机构,违规组织学生开展阅读、中国舞、街舞等培训,截止7月26日查处时,已招收学生13名,收取培训费用共计10950元违法所得。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高燕及培训学生、家长的询问笔录、培训现场照片,家长缴费截图、现场培训材料等证据佐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高燕处以:1.责令高燕立即停止办学,退还违法所收费用共计人民币壹万零玖佰伍拾元整;2.处违法所得一倍人民币壹万零玖佰伍拾元整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