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被处罚单位名称:大余县**养殖场
法定代表人:***
地址:大余县**镇
电话:1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1
根据案件移送,本机365体育投注,365体育备用网址2025年3月4日对你(单位)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在没有取得征(占)用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擅自于2020年3月份开始在大余县**镇**村***山场占用林地建设养殖场,经现场勘验,实际占用林地面积为0.4787公顷(7.18亩)。大余县壮大养殖场曾于2022年7月份办理林地审核手续面积为0.3986公顷(5.98亩),实际超出审核面积占用林地0.0801公顷(1.2亩),林种为一般用材林,无立木蓄积。。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的规定。有关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本机关单位于2025年3月21日向你(单位)送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对此,你(单位)未作陈述申辩,且未提出听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第二章第二节“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将林地改为非林地”第四项“擅自将其他林地改为非林地的,面积5亩以下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2026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处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的林地面积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801㎡x10元=8010元)计人民币捌仟零拾元整(¥8010元)。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到江西省财政系统官网。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365体育投注,365体育备用网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余县林业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