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什么?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通过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对承包了耕地,并保护好耕地质量的所有农户实行补贴的一项扶持政策。属于普惠制,补贴对象为原则上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补贴资金一次性直接补贴到农户。
二、补贴发放的对象有哪些?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指种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对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对已抛荒一年以上的,今年未耕种,取消今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是多少?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112元/亩的补贴标准执行。
补贴面积基础依据为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对暂未颁证到户的,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或已确权登记但未颁证的面积,具体由所在乡(镇)、村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四、什么情形不能享受政策?
1.全年抛荒的耕地不补
2.种植柑橘等林果类不补
3.畜牧水产养殖用地不补
4.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大棚设施蔬菜用地除外)不补
5.被征(占)用进行非农业建设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补
6.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的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补
对无力耕作导致抛荒的农田,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无力复耕的,同意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承包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如承包户不复耕,又不同意委托管理的,暂停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后方可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五、补贴发放流程是什么?
按照“村组登记、两榜公示、乡镇初核、县级确认”的程序,对农户补贴耕地面积进行核实。
1.村组登记。村组按照补贴面积界定的要求,对农户耕地地力补贴面积(确权面积或二轮承包面积)进行逐户登记,经农户签字确认、张榜公示等程序后,将登记到户的耕地面积上报乡镇。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在登记时要进行核减,发挥耕地补贴的导向作用。
2.乡镇核实。乡镇组织对村级上报的农户和耕地面积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汇总上报县农业局。
3.县级确认。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乡镇上报的补贴数据,逐级上报补贴面积,申报补贴资金。相关补贴资金最终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拨付到农户手中,并向社会公布。
解读机关:大余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专员:魏小丽
咨询电话:0797-872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