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招聘公告

来源:其他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5-16 16:16:56

根据工作需要,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任职条件

(一)招聘岗位:合同制讲解员、合同制文员(招满为止)

(二)讲解员任职条件

1)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25月1日后出生)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品貌端庄,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博物馆事业,有志于从事讲解服务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标准,嗓音条件好,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有一定才艺

4性别及户籍不限,但必须居住在本县。

(二)文员任职条件

1、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25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办公软件,优先考虑从事过办公室工作或有相关经验的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博物馆事业

4、性别及户籍不限,但必须居住在本县。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招满为止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大余县黄龙镇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二楼办公室,报名时填写《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讲解员/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提交相关资料,联系电话:黄(18827874931)。

网络报名:登录365体育投注,365体育备用网址官网

/),搜索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招聘讲解员/文员公告,下载《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讲解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好后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发邮箱:dyxjng@163.com。

3、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个人简历;

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5)相关资格证书等。

三、工资待遇

(一)合同制讲解员

1、合同制讲解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被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并同意聘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缴纳五险。

2、试用期1个月内享受基本工资1800元,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

3、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待遇月工资3500以上/人(含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基本和大病医疗保险单位及个人缴交部分

(二)合同制文员

1、合同制文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被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并同意聘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缴纳五险。

2、试用期1个月内享受基本工资1800元,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

3、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待遇月工资3500以上/人(含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基本和大病医疗保险单位及个人缴交部分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1、讲解员面试内容:进行现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形象气质、普通话、语言表达能力、才艺及其他从事讲解工作的潜质。应聘者需要准备好自我介绍、才艺展示(唱歌、舞蹈等)

2、文员面试内容:应聘者需要准备好自我介绍基本情况、个人特长、工作经验、职业规划等)。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会议室。

4.联系电话:0797-7232508,18827874931女士)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负责解释。


附件:1.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招聘讲解员报名表(扫码查看)

2.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文员招聘报名表(扫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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