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藏品征集公告

来源:其他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3-11 10:26:14

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是经中共中央办公厅批准建设,集征集、收藏、保管、展示、研究、编辑、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家二级博物馆,是记录和承载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时期领导的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重大历史的革命纪念馆。为进一步构建展陈体系,填补馆藏空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诚向社会公开征集藏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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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内容

革命文献类。包括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时期的各类文件、命令、指示、信件、传单、标语、报刊、书籍等。
武器装备类。红军使用过的枪支、弹药、刀具、长矛、手雷、军号、望远镜、地图等武器装备及相关配件。
生活用品类。红军战士的军装、军帽、军鞋、背包、水壶、饭盒、碗筷、马灯、油灯、棉被、毛毯等生活用品。
医疗用品类。红军医院的卫生器械、医疗工具等卫生用品。
纪念物品类。勋章、奖章、纪念章、纪念币、纪念册、纪念邮票等与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相关的纪念物品。
照片影像类。能够反映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时期的战斗场景、部队生活、军民关系、重要历史事件等的照片、底片、影像资料等。
其他文物。与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相关的其他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文物、实物及资料,包括当代著名艺术家365体育投注,365体育备用网址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相关的珍贵艺术作品(书画、戏剧、雕塑、歌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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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集方式

藏品征集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一)捐赠: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和团体自愿捐赠藏品。对于捐赠的藏品,纪念馆将颁发捐赠证书,并在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单位名称)。
(二)收购:对于符合征集范围且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的藏品,纪念馆将在充分尊重藏品所有者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市场行情,进行合理收购。
(三)借展:对于藏品所有者不愿捐赠或出售的藏品,可与纪念馆协商借展事宜,将藏品无偿提供给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陈列展出,藏品及其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藏品所有者与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共同拟定借展相关协议。
(四)复制:对于一些珍贵藏品或藏品所有者不便提供原件的,纪念馆可在征得藏品所有者同意后,采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复制,原件仍由藏品所有者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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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集要求

(一)藏品所有者须承诺对藏品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确保藏品来源真实可靠、合法合规,文物史料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的征集流程的文物,避免发生任何归属权限和经济纠纷。
(二)藏品需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同时需经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聘请专家组鉴选,确定符合我馆藏品征集方向与规定要求后,方可征集。
(三)藏品所有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本馆取得联系,需提供藏品照片、来源、流传经历等背景资料与名称、年代、尺寸、质地、来源等文字说明,并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捐赠人在提交文物史料时,应注明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必要的信息。
(五)藏品征集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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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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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方红军三年游击战争纪念馆
联系电话:0797-7237066
联系人:朱慧娥    15297886913
电子邮箱:dyxj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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